村里把我家老房拆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20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若拆迁安置方案不公,被征收者可携证明文件向拆迁管理行政机关和人民政府求助。涉及拆迁许可证、决策、补偿等重要事项,若管理部门行为引发质疑,应成为行政诉讼被告。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人民政府列为被告的情形包括:拆迁办公室、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及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协调并作出裁决。在这些情况下,应将人民政府作为被告。
村里把我家老房拆了怎么办

一、村里把我家老房拆了怎么办

1.若拆迁安置方案未能达到合理与公正,被征收者有权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前往所在地区的拆迁管理行政机关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寻求帮助与解决方式。

2.从普遍情况来看,当涉及到诸如拆迁许可证审批、拆迁决策制定及拆迁补偿裁定等重要事项时,若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坚持执行其行政行为并引发原告质疑,那么该管理部门应当成为此类行政诉讼的被告方。

3.对于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将人民政府列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

(1)由人民政府下属机构——拆迁办公室作为具体执行单位,同时履行许可决定与裁定职责;

(2)或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直接设立的临时性组织,例如“拆迁指挥部”等机构作为执行主体,同时承担许可决定与裁判定夺的职能;

(3)再或者,由政府专门设立的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协调工作,最终人民政府做出相应裁决。在面对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房地产拆迁行政争议时,应将人民政府确立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方。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

二、村里把我家老房拆了怎么办

首先需要明确,如果您认为拆迁过程存在任何形式的不当或不合法行为,均可携带相关证据前往各级拆迁管理行政部门以及人民政府进行投诉。

其次,从通常意义上讲,若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及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事项做出了行政行为,而作为原告诉求撤销该决定的情况下,则应当将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视为被告。

最后,对于城市房屋拆迁中所涉及的行政诉讼问题,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情形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由人民政府下属机构——“拆迁办公室”担任拆迁单位,并在此基础上做出许可决定及裁决;

第二,由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局设立的临时性组织,例如“拆迁指挥部”等,担任拆迁单位,并在此基础上做出许可决定及裁决;

第三,由政府专门设立的土地储备中心担任派遣人员,由人民政府做出裁决。

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案件中,若出现上述三种情况之一,则人民政府应被视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

若是拆迁安置政策存在公正性的问题,受征收方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向拆迁事务的主管行政机构以及人民政府寻求援助。关于拆迁许可证、决策、补偿等重大事宜,若主管部门的行为遭到高度怀疑,那么它就应当承担起行政诉讼被告的责任。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情况下,如果人民政府是负责协调并做出决定的房屋拆迁工作办公室、临时性的组织,例如“拆迁指挥部”以及土地储备中心,他们也均会被认定为被告。在此类状况之下,人民政府理所当然地应该被视为被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村里把我家老房拆了怎么办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1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5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2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1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5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7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3****30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8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1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3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7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0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6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8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村里拆了老房子怎么补偿
房屋拆迁应当对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进行补偿,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发生矛盾和纠纷,存在异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咨询办理。关于遇到村里拆了老房子怎么补偿时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把村新建完的小桥的模板给拆了,他们说是破坏公共安全罪
[律师回复] 破坏交通工具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一种犯罪类型,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应追究刑事责任。rn  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n  如果过失犯破坏交通工具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n  《刑法》rn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n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n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农村拆旧建新政策,农民是不是要把自己的户口拆掉
[律师回复]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六)其他必要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第九十条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建议你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去详细咨询一下;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 (六)其他必要材料;(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第八十八条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除法律,从其规定。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除上述规定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四条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第八十九条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如果村里老房子强拆怎么办
一般来说,如果村里的老房子被强拆的话当事人是可以提出相应的索赔的,对索赔不服的话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但如果村里的老房子的拆迁是合法的话,并且赔偿也合理,是要按照规定来执行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家在农村,但户口是农村,要把自己的房子拆掉,怎么办
[律师回复]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第八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六)其他必要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七条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第九十条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建议你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去详细咨询一下;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 (六)其他必要材料;(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第八十八条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除法律,从其规定。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除上述规定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第八十四条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第八十九条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果村里老房子强拆怎么办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如果村里老房子强拆怎么办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是堌阳后双井村民,因为美化乡村把我的房子拆了,让我离路八米,没补偿吗
[律师回复] 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每两年调整一次。上次是2011年12月31日调整,2012年1月1日施行。2012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
  
一、农村公路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果村里老房子强拆如何办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如果村里老房子强拆如何办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拆房有没有人头平方,把老大家分开,有没有人头平方
[律师回复] 一2016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最新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rn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rn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rn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村里的拆迁纠纷怎么办
农村拆迁房屋纠纷一般首先可以由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处理,如果是无法协商的,此时可以请求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行政机关居中裁决,裁决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依旧不知道村里的拆迁纠纷怎么办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农村征地拆迁补贴标准,农村拆迁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为了弥补农村拆迁赔偿中的不合情理的地方,体现出人性化拆迁,从起,以下4种无证的房屋也可以获得全额的拆迁赔偿款了。 1、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的房屋。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的原因,虽然很多房屋都没有证件,但是这些房屋也是合法的,拆迁户可以获得全额的拆迁补偿款。 2、房屋依法修建,享受法律的保护。在房屋进行建造时,房子符合当地建房政策和相关规定,这样才可以获得赔付。 3、代代流传下来的祖宅。老房子、祖上留下来的房屋,只要能够证明是属于自己家庭的产业,拆迁时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的。 4、城镇化规划的区域范围。由于农村城镇化速度的加快,一些地方被规划进行重新修建,这样的情况是可以获得赔付。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293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把农村自建房协议卖给邻村人,现在拆迁能否毁约要回来?
[律师回复]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农村建房的具体要求非农户口不能在农村建房。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村里把我家老房拆了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