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后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材料
在仲裁程序结束并获得最终结果之后,如需申请强制执行,请准备以下材料:包括执行申请书、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副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含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者仲裁协议等相关资料。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仲裁裁决还是仲裁调解书,都具备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第六十四条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二、劳动仲裁后取保候审会怎样
劳动仲裁以及取保候审这两大事项,究其本质而言,属于各自独立的法律范畴。劳动仲裁的主要职责在于处理劳资双方因工作关系引发的各类纠纷争议,而取保候审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倘若在劳动仲裁结束之后,涉及到了刑事责任方面的问题,例如被指控犯有经济类犯罪行为等,那么便有可能需要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届时取保候审这一制度便有可能被使用到。在启动取保候审这一流程之后,通常情况下,嫌疑人和被告方需向司法机关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作为保证,然后在不逃避司法调查和审判的前提下,可以暂时离开羁押场所,等待后续处理结果的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仲裁程序结束并获得最终结果之后,如需申请强制执行,请准备以下材料:包括执行申请书、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副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含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者仲裁协议等相关资料。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仲裁裁决还是仲裁调解书,都具备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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