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非北京市城镇户口的从业者若希望在北京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每月养老保险福利待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1.个人社会保障体系在北京地区累积缴纳时间超过十年;2.在四零五零制度实施以前即在京参加了社会保障体系(四零五零指女性年龄为四十周岁,男性年龄为五十周岁);3.如果劳动者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并且明确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点,那就可以按照北京的标准享有养老金福利了。关于具体得养老金领取事宜可分为如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1.当事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区域内,则应由户籍所在地上级政府部门负责办理有关的待遇领取手续,并从中享受全额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不在户籍所在地,但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积缴纳时间已满十年,那么便可在该地办理相关的待遇领取手续,并享受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若当事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积缴纳时间未满十年,则需要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上一个累积缴纳时间满十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从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4.若当事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各个参保地的累积缴纳时间均未满十年,则需要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及相应的资金统一归集至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从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需了解更详细的办理流程,敬请向您原来工作单位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第二十六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按规定支付给参保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及丧葬补助金。
基础养老金指按规定计发标准,由各级财政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城乡居民全额予以补助的养老金待遇。
个人账户养老金指参保城乡居民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支付给参保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待遇,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
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以及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存储额的支出。
丧葬补助金指在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地区,参保人死亡后,政府给予遗属用于丧葬的补助费用。
转移支出指跨统筹地区或跨制度流动转出的个人账户资金额等。
二、外地人在北京死了能出北京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在异地不幸离世的民众而言,其遗体应当严格遵守本地的殡葬制度和标准,按照当地殡仪馆的程序和操作规范完成火化业务,禁止擅自将遗体运载至外地进行妥善安置和处置。如有特殊情况或需求,确实需要将遗体运回原籍予以安葬,则必须满足以下几点基本要求:
首先,必须获得当地政府部门的书面批准同意;
其次,遗体必须在目的地殡仪馆先行接受防腐、消毒等必要的专业处理措施;
再次,必须取得所在地卫生检验部门签发的《尸体移运许可证明书》;
最后,委托当地殡仪馆承接并承担遗体运送业务,确保遗体安全抵达位于安葬地的殡仪馆。对于正常死亡的公民,无论居住在城市还是农村,均应在其丧葬事宜发生之前的一个月内,由法定账册的所有者(如公民的户主)、亲属、受养人或邻近住户依法向户籍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办理死亡登记手续并注销其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非北京市城镇户口的从业者若希望在北京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每月养老保险福利待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1.个人社会保障体系在北京地区累积缴纳时间超过十年;2.在四零五零制度实施以前即在京参加了社会保障体系(四零五零指女性年龄为四十周岁,男性年龄为五十周岁);3.如果劳动者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并且明确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点,那就可以按照北京的标准享有养老金福利了。关于具体得养老金领取事宜可分为如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1.当事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区域内,则应由户籍所在地上级政府部门负责办理有关的待遇领取手续,并从中享受全额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不在户籍所在地,但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积缴纳时间已满十年,那么便可在该地办理相关的待遇领取手续,并享受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若当事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积缴纳时间未满十年,则需要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上一个累积缴纳时间满十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从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4.若当事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各个参保地的累积缴纳时间均未满十年,则需要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以及相应的资金统一归集至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从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需了解更详细的办理流程,敬请向您原来工作单位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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