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一方已经独立购入且全额支付了房屋款项,并且享有全部所有权的房产,毫无疑问是被认定为其婚前私人所有之财产,并非属于婚后的共有财产。
但是,假如在结婚前期,有一方自己花费资金购房,然而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却将房屋产权进行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那么就需要视为此作为对另一方的赠与。
以此种情形而论,该栋房屋则应归属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买房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归属归属于谁
在婚前购置房屋时,若产权登记上登记了两位购房者的姓名,该房屋被认定为夫妇双方共有的情况下,对其离异后的分割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应以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共识为主导方式展开分割工作,如未能达成共识,则可诉诸于法律裁判机关,并由后者依据个案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分配决定。在司法裁决过程中,法院通常会着眼于维护子女以及女方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并遵循“无过错方可获得优先保护”这一基本原则行事。倘若这座房屋原本即属于个人资产,那么它将被视为独立的个体存在,暨无须再对此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一方已经独立购入且全额支付了房屋款项,并且享有全部所有权的房产,毫无疑问是被认定为其婚前私人所有之财产,并非属于婚后的共有财产。
但是,假如在结婚前期,有一方自己花费资金购房,然而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却将房屋产权进行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那么就需要视为此作为对另一方的赠与。
以此种情形而论,该栋房屋则应归属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