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买房写两个人名字行吗
婚前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则该房产就属于双方共有,如果结婚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即使没有结婚也属于共有财产,如果分割,按一般共有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结婚前买房子能写双方的名字吗
结婚前买房子可以写双方的名字。
婚前买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这属于共有关系。同时,共有关系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既可以约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约定共同共有。贷款的时候也可以以两个人的名义申请。
但婚前买房,不一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结婚前一方出资买房,并在结婚前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且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自己名下的,不论房产证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取得,房产均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此种情形下,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三、房产证必须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吗
房产证不必须要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的。
若房屋系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的,应当认定为其个人房产,若该房产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房产证加名字的手续大致如下:
1、需要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复印件以及相关房产证明的材料;
2、向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办理房产登记并缴纳手续;
3、申请登记成功后,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
房产过户的流程有:
1、过户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是其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
2、必须要取得划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等所需的合法证明文件;
3、经过房管部门的批准后才能过户或者是转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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