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执行申请如何进行

最新修订 | 2024-08-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离婚中财产分配关键,可自愿或强制执行。首选,离婚双方按协议自行分割财产;如违约,另一方可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协议书应详列个人信息、离婚意愿、子女抚养权与费用、财产(含房产、设施、债务)分割等内容,确保权益明确。所有条款需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离婚后财产执行申请如何进行

一、离婚后财产执行申请如何进行

离婚事务中,涉及到的财产分配问题往往是非常重要且敏感的话题。

以下为您介绍一些关于离婚后财产执行方法和离婚协议书应该包含内容的参考资料供您了解。

首先,关于离婚后财产的执行方法,通常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由当事人按照协议自行处理。

这种情况下,离婚双方需要依照先前签署的离婚财产协议来进行财产分割

而第二种,若有一方未能遵守协议内容,则另一方可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对该方进行强制执行

实践中,大部分案件会选择通过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来确保协议内容得到落实。

其次,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建议包含以下六个方面:

首先,应详细注明双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址以及结婚证书编号等等;

其次,需明确表达出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

再次,需明确规定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用的承担和支付办法;

另外,还要考虑到共同财产的划分,除了房产之外,还应包括家庭设施、资金、债权等各类财物的分割事宜;

最后,在协议中要明确说明如何划分并解决夫妻共有的债务问题。

请注意,以上所有条款均需经过双方确认并签字后才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的

在离婚之后,死者遗留下来的遗产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此过程中需首先对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在此基础上,属于被继承人的那一部分财产以及他个人所拥有的私有财产,都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动归属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范畴。当遗产分配事宜正式启动之后,便会依照法定顺序依次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离婚事务中,涉及到的财产分配问题往往是非常重要且敏感的话题。

以下为您介绍一些关于离婚后财产执行方法和离婚协议书应该包含内容的参考资料供您了解。

首先,关于离婚后财产的执行方法,通常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由当事人按照协议自行处理。

这种情况下,离婚双方需要依照先前签署的离婚财产协议来进行财产分割;

而第二种,若有一方未能遵守协议内容,则另一方可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对该方进行强制执行。

实践中,大部分案件会选择通过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来确保协议内容得到落实。

其次,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建议包含以下六个方面:

首先,应详细注明双方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址以及结婚证书编号等等;

其次,需明确表达出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

再次,需明确规定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用的承担和支付办法;

另外,还要考虑到共同财产的划分,除了房产之外,还应包括家庭设施、资金、债权等各类财物的分割事宜;

最后,在协议中要明确说明如何划分并解决夫妻共有的债务问题。

请注意,以上所有条款均需经过双方确认并签字后才生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3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后财产执行申请如何进行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5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0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0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5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4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5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7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8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0****21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3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5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1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6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1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镇江181****367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7****858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1****415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要几天进行执行?
一般需要在六个月内进行强制执行;有特殊的情况需要延长的,那么就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就需要先提交申请书,再者就是案件的证明材料,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获得受理。遇到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要几天进行执行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财产保全如何进行执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财产保全的执行分配相关规定 1、首先看有抵押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分配,普通债权的按照执行对标的物采取强制措施的先后顺序分配。 2、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优先受偿权(即各债权均为普通债权)的,根据规定,按照执行对执行标的物采取控制性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的先后顺序受偿。 范围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程序 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13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进行共同财产的执行程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
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财产,各地均认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提出异议,认为财产虽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实际所有人为自己的。对此,上海高院规定执行机构应当进行异议听证审查,并作出适当的财产权属判断北京高院则规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关于案外人异议的规定处理。
2、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共同名下的
上海高院规定,可以对登记在共同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并通知被执行人配偶。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配偶间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应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部分裁定解除控制性措施。
北京高院规定,可以对登记在共同名下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可执行的被执行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共有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针对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整体,无需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单个财产逐一进行分割。可执行的被执行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共有部分,不得超过夫妻共同财产价值总额的一半。
3、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一方名下的
上海高院规定,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证据证明该财产是在被执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情况下,执行中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等控制性措施。但,执行机构已查明该财产为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归被执行人配偶所有的除外。应当同时通知被执行人配偶并告知其自被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听证审查)。被执行人配偶逾期未提异议的,执行机构可依法处分被执行人在该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
北京高院规定,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的配偶实际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书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该共同财产的,执行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配偶以该财产为其个人财产为由提出异议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关于案外人异议的规定处理。
浙江高院规定,经判断为夫妻个人债务的案件,应当执行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或者其个人名下的财产。
被执行人所有或者其名下的财产不足清偿的,可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份额。如登记在夫妻另一方名下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的,也可执行。执行机构可直接对上述共同财产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夫妻另一方对被执行人个人名下的财产主张权利,或者对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是否系共同财产或者财产份额提出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夫妻另一方就财产份额提出异议,或者对被执行人个人名下的财产主张权利,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不停止执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申请强制执行向几审进行申请
当事人申请对义务人进行强制执行,一般应向第一审人民法院(通常是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申请。若是依旧不知道申请强制执行向几审进行申请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家里面人闹矛盾,怕是要有什么变故,就害怕财产遭人转移,请问变更执行人之诉能否对涉及财产进行保全
[律师回复] 对财产的保全就是限制被执行人处分该财产。对于不动产即是所谓的查封,无法进行出售。
  关于财产保全民诉法的规定: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你好,我朋友前年借钱开了家酒吧,但是一直不景气,欠了很多钱,债主把他给告了,现在法院要查封他的财产。但有些财产是他和他妈所共有的。请问法院执行母子共同财产时候会分开进行查封吗?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 共同共有财产的特别执行程序:
(一)分割执行。
即对共同共有的财产,参照按份共有的情形进行分割执行。对于共同共有财产,单从财产客体所指向的对象而言,和按份共有的财产范围并无区别,因而,无论是共同共有的财产还是按份共有的财产均可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但由于两种共有法律关系的内容存在重大区别,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也相应存在较大的差异。依照《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及《物权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能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确定份额;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需要确定各共有人的份额并继而进行分割。一般情况下份额的确定和共有财物的分割是同时进行,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分割更为复杂。即使只单纯进行份额确定,也因为涉及到各共有人的切身利益,很多情况都存在较大的争议,甚至发展到必须以诉讼方式解决的地步。如共同共有人不能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或者确定共有份额,法院的执行工作将有可能无法继续,此时法院应告知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共有人不愿意起诉的,应告知申请人行使代位权。在诉讼期间应先暂缓或中止对该共有财产的执行,待审判庭的分割判决生效后再照判决执行。如果共同共有人只确定各自的份额,而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实质上相当于转化为按份共有,法院即可按按份共有的情形进行执行。
(二)追加执行。
共同共有的基础是共有人之间特定的身份关系,而这种特定身份关系在特定民事法律关系中往往也是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个体工商户对外所负债务。《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二是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根据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由家庭经营所负债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在一般情况下应认定为家庭或夫妻共同债务,既然是共同债务,应当以家庭共有或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清偿,而家庭共有和夫妻共有正是共同共有的主要形式。但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债务人主体形式上的单一性,债权人往往只起诉了其中的债务经手人,在执行过程中也是以经手人作为被执行人,由此产生了执行共同共有财产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其他的共有人作为被执行人,一旦追加成立,共同共有的财产无需分割即可直接进行执行。
以上就是有关法院执行母子共同财产问题的解答。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成功申请并执行强制执行程序需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其次,法院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接着,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给被执行人;最后,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冻结、扣押等,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何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的方式申请进行强制执行,根据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是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而且也是需要提交电话的线索。如何申请进行强制执行,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3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进行强制执行申请?
进行强制执行申请的流程如下:首先需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书以及其他的法定的材料,之后人民法院会对权利人的申请予以审查,如果是符合条件的,此时就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具体的如何进行强制执行申请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你好,想问被执行人名下以物抵债A法院裁定的有财产,B法院案件一在A法院裁定前送有协助执行书,B法院案件二、案件三未送达协助执行书,但知道A法院裁定有财产,被执行人裁定的财产是否进行统一分配?
[律师回复]   被执行人有财产,而法院不执行,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法律规定。但要是属于以下情况除外。  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作了详尽规定,主要包括8种财产:  ⒈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⒊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⒋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这时的“发明”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著作”是指表达意见、知识、思想、感情的作品,其内容和外延以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为准);  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⒍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⒏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后财产执行申请如何进行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