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否属于政府公开信息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文的具体要求,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包含诸多与公民个人相关的详细信息,个体户主的姓名,身份证件号以及联系方式等等。
这些资料无疑涉及到个人的敏感信息和隐私问题,因此它们并不在政府机关所公开信息的范畴之内。
政府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这类私人性质的信息予以保密处理,以充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安置补偿给房子还是给钱
在拆迁过程中,赔偿方式通常包括现金支付以及房产分配两种形式。
首先,依据专业的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结果,确定准确无误且有据可循的赔偿款数额;
其次,也可以根据相似类型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对被征收的房屋以货币方式进行补偿。当然,除了上述两种方式外,还可以选择置换异地建设的新房屋与原有的拆毁房屋进行交换,或是将原地重建的房屋与拆除产生的闲置土地进行交换,从而实现产权的有效交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文的具体要求,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包含诸多与公民个人相关的详细信息,个体户主的姓名,身份证件号以及联系方式等等。
这些资料无疑涉及到个人的敏感信息和隐私问题,因此它们并不在政府机关所公开信息的范畴之内。
政府机构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这类私人性质的信息予以保密处理,以充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