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口头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8-29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8人
专家导读 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存在风险,劳动者需证明非自身单方终止。尽管双方共识可通过录音等辅助证据支持,但书面通知至关重要,能确保合同失效的合法性。劳动者在接获口头解雇时,应索要书面通知以防止纠纷或违规。即使未收到书面通知,保持正常工作直到正式文件到位。实践中,口头解除具有法律效力,务必注重书面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能否口头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能否口头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若是双方均对于解除事宜达成共识并以口头方式进行传达,在达到相应理解后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这无疑是最佳的处理方式。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当此类解除发生争端时,对于身为劳动者的您来说,至关重要的便是要证明实际解除之责任在于用人单位而非源于个人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

在此之中,口头表述往往难以得到充分证实,除非您具备详细完备的录音资料等相关证明。

然而,口头形式的解除劳动合同实则为劳动者所面临的一大风险。

如果劳动者对此表示赞同且随后办理有关离职手续,那么此份劳动合同便自此时起自动失效。

反之,若劳动者不认可上述口头决定,用人单位亦可适时寻求其他合适解决方案。

故乎在面对用人单位口头告知解除劳动合同之际,恳请尽可能地请求用人单位提供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文件,以免在这个关键时刻产生失误或违法违规行为。

如未收到书面通知,请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以避免陷入困境。

总而言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但是在实践操作流程中,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能查到员工之前交社保的公司吗

雇佣方有权查阅到员工在此前供职的企业所缴纳的社会福利保障金情况。即是说,新企业有权力查阅过去不同时期的社会福利保障金记录。

同时,劳资双方均可免费向相关的社会福利保障金经办机构查询和验证他们自身和其他人员的缴费以及社会福利保障权利不受侵犯的详细记录,并且可以请求社会福利保障金经办机构为其提供更为深入细致的社会福利保障金咨询等相关服务。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当然,若是双方均对于解除事宜达成共识并以口头方式进行传达,在达到相应理解后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这无疑是最佳的处理方式。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当此类解除发生争端时,对于身为劳动者的您来说,至关重要的便是要证明实际解除之责任在于用人单位而非源于个人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

在此之中,口头表述往往难以得到充分证实,除非您具备详细完备的录音资料等相关证明。

然而,口头形式的解除劳动合同实则为劳动者所面临的一大风险。

如果劳动者对此表示赞同且随后办理有关离职手续,那么此份劳动合同便自此时起自动失效。

反之,若劳动者不认可上述口头决定,用人单位亦可适时寻求其他合适解决方案。

故乎在面对用人单位口头告知解除劳动合同之际,恳请尽可能地请求用人单位提供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文件,以免在这个关键时刻产生失误或违法违规行为。

如未收到书面通知,请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以避免陷入困境。

总而言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但是在实践操作流程中,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千字,阅读时间约14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5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用人单位能否口头解除劳动合同
一键咨询
  • 147****53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0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6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6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6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1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4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3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4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3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4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1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7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5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1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有效吗?
用人单位口头跟员工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行为,出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支付赔偿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口头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要求单位仲裁吗
[律师回复] 可以。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诸多劳动争议中,劳动关系的终止时间对案件能否进入实体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应当劳动争议时,在劳动关系的终止证据或质证观点上一定要有相应的准备。  
2、劳动仲裁委员会原则上不应当主动审核劳动仲裁时效的问题。因为仲裁时效适用的是时效规则,且属于不告不理的程序性问题。在对方当事人未当庭提及仲裁时效的情况下,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应当主动审核该问题。但遗憾的是,仲裁实践中劳动仲裁委员会主动审核仲裁时效的情况并不少见,存在此种现象也不能完全归咎于某些劳动仲裁委员会司法尺度的不准确,还在于《劳动争议仲裁法》本身在条款布局上的不合理。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问题被直接规定在了《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节申请和受理”章节中,仲裁委员会便很容易将仲裁时效作为是否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的一个条件。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8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口头通知行吗?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口头通知肯定是不行的,用人单位想要解除事同必须要有书面的合同,而且还要提前三十天来通知劳动者,劳动者做好交接的工作,这样双方才不会承担任何的责任,更好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用人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不合法。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用人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用人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肯定是不合理的,无论是什么原因终止劳动关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都应当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也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事业单位除名工龄怎么算,事业单位除名工龄规定,事业单位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在1994年发布的劳办发[1994]376号文规定:由于违反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职工受开除处分的,仍按现行规定办理。开除是单位对职工的最高行政处分,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司法部门还要给予刑事处罚。 按规定,被开除、被判刑人员其工龄只能从再次参加工作或刑满释放参加工作后重新计算,以前的工龄包括军龄都一律取消。而除名不是行政处分,而是单位内部管理职工的必备手续,仅仅是把由于一般原因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的名字,从职工名册中除去;对自动离职的职工,单位同样会把他们的名字从职工名册中除去。 所以,对于因违反劳动纪律被单位除名的职工和自动离职的职工,工龄计算办法应该是一致的,即:如果他们被单位除名之前没有受过开除处分,被除名前的工龄,可以和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在被单位除名前曾经受过开除处分,他们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就只能从受开除处分或刑满释放再次参加工作后重新计算。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85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只有口头通知是否有效?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只有口头通知一般是没有任何的效益,合同的解除必须要有书面的通知才会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关系,如果是无故的解除劳动合同就用人单位必须要承担经济的所有赔偿。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能否口头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