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住宅用地之上的建筑物所有权理所当然地归属其使用权持有者,然而,该住宅用地的所有权则系集体之物。
根据国家有关土地法规细则,城市中的土地均属政府所有;
然而,农村以及近郊地区的土地,除政府享有所有权之外,还有村民集体拥有所有权,例如耕地、自留山等皆属此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给予村民使用并保障其基本居住权,但村民必须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确认,方能以其他方式或未经授权擅自占用土地。
若以耕地上建设房屋将面临强制拆迁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宅基地上的房屋有父母有权给谁吗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乃为归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财产,而村民个人仅拥有对此宅基地的使用权。正因为如此,我们无法将宅基地定位为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并允许其在继承过程中使用。
然而,与此同时,公民所有的房屋则可作为遗产得以传承下去。值得强调的是,我国严格遵循“房地一体”原则。也就是说,当村民依法顺利继承了某处房屋时,该房所对应的宅基地以及其上构建的房屋是不可分离的。因此,即便继承人改变了房屋的所有权,他们仍可继续享有原宅基地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住宅用地之上的建筑物所有权理所当然地归属其使用权持有者,然而,该住宅用地的所有权则系集体之物。
根据国家有关土地法规细则,城市中的土地均属政府所有;
然而,农村以及近郊地区的土地,除政府享有所有权之外,还有村民集体拥有所有权,例如耕地、自留山等皆属此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给予村民使用并保障其基本居住权,但村民必须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确认,方能以其他方式或未经授权擅自占用土地。
若以耕地上建设房屋将面临强制拆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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