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8-2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加上价格补贴)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

一、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农村房屋拆迁女儿有份吗

关于农民住房因拆迁而产生的权益事宜,其涉及范围及其分配标准往往因个体实际情况而异。

当父母的房产面临拆迁时,若两者仍健在人世,那么拆迁所产生的收益将理应由他们享有所有权。

然而,若父母在房产被拆迁之际已离开人世,那么在他们生前曾做出任意遗嘱,将房产的部分或全部分配予女儿者,在此种情况下,女儿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权利。反之,如果父母未订立相关遗嘱,她只能依据法律规定行使继承权,从而获取相应的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
一键咨询
  • 130****61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6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2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7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3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5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8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5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54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1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0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5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1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3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8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祖屋拆除怎么补偿?
农村祖屋拆除怎么补偿,是需要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来进行综合的补偿的。而且根据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对于房屋进行拆迁补偿的,还需要考虑到安置人员所产生的费用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加上价格补贴)乘以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自建房,别墅大屋顶的拆除
[律师回复] 现在有很多人热衷于到农村去买房,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至今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也没有哪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即使有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的规章,在认定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上,也不会适用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的规章而认定买卖行为无效。因此,农村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二)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三)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四)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农村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比如城镇居民因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房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违建房屋拆除有补偿吗
拆除违法建筑是没有赔偿的,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超过有效期未拆除的情形等都属于违章建筑,关于遇到农村违建房屋拆除有补偿吗时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想问一下,农村房屋拆除补偿,宅基地审批的人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吗?当时没有办理宅基地证, 实际情况是宅基地是我爷爷审批的(现已去世),房子在2013年确权的(当时我爷爷已去世,我父亲签的字),房子是我父亲出钱、出力盖的(村委会可以证明),我爷爷当时只是帮忙,我姑姑现在过来争拆迁补偿款了。我姑姑能分得这个补偿款吗?
[律师回复] 现如今农村一体化,为了更好的搭建农村发展,国家会相应出台一些政策性文件,促进和鼓励农村改造。如果涉及到农村拆迁,这就会有相应的补偿,不过不同地区会有差异,总之大体的政策是不会变的。具体的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仅供参考: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农村自建房屋顶拆除,别墅可以改建吗
[律师回复] 现在有很多人热衷于到农村去买房,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至今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也没有哪一条法律或行政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即使有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的规章,在认定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上,也不会适用地方法规或地方政府的规章而认定买卖行为无效。因此,农村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农村房屋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如果农村房屋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二)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三)该转让房屋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四)房屋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农村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买卖的,比如城镇居民因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房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房屋申请拆除给补偿吗?
房屋拆除是会给补偿的,一般所给予的补偿标准是会按当地的政策来确定,对于房屋价值补偿就会按房屋的实际面积来计算,安置补偿会按被拆迁方的人口计算,而奖励性补偿会按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遇到农村房屋申请拆除给补偿吗不清楚的,可以了解一下本文的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房屋老人死亡,农村房屋拆迁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房屋拆迁人死亡怎么处理 如是拆迁方造成,可以依法追究责任。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方法如下: 1、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是,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 2.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本办法施行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拆迁房屋时不予认定。 3.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 4.占地拆迁宅基地以外房屋的补偿,参照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其中,征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6.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 7.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4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农村破旧房屋拆除给补偿么?
农村破旧房屋拆除给补偿,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对于农村的土地再进行征收,还有就是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情况之下,都是需要采取一定的补偿的措施的。农村破旧房屋拆除给补偿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拆迁房屋强拆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房屋被怎么办?分为两种情况 房屋被合法怎么办 合法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就是申请及权利人。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执行的机构有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在该解释的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均有体现。 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房屋被违法了怎么办 非法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提出行政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行政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行政诉讼法》 第十一条 第一款 第五项规定:“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讼,人民应当受理。 《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或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最高于2001年6月26日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在农村房屋被解决的时候有专业人士帮忙的话,在拿维护个人利益上面将会更加有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