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若在案件侦查阶段发现犯罪嫌疑人无需对其进行刑事追责时,应及时撤销该案件。
换言之,倘若侦查部门在执行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发现案件证据不足、缺少犯罪事实或确认犯罪嫌疑人为无辜者等特殊情况,皆可依照法律程序将案件予以撤销,并于必要时刻释放在押人员。
同时,对于已被逮捕之人,则需立即宣布释放,向其发放释放证,并通知负责批捕事宜的检察机构。
据此而言,在刑事拘留期间,倘若侦查部门认定无须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实属合法性地撤销案件之例行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刑事拘留了怎么聘请律师
当涉案人员遭受刑事拘留后,得以透过亲属的协助推荐,选择聘用律师以获取现行法律规定下的援助。若决定委任律师作为代表,则需出具授权委托书以便后续工作的开展。倘若由于资金拮据无法承担聘请律师的费用,当事人仍可行使向法律援助部门申请的权利,由该组织指派相应的执业律师为其进行辩护服务。在此时间,辩护律师有权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代理其申诉、控诉等相关事宜;申请变更强制性措施;以及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名及案件相关信息,并就此提出专业性的建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若在案件侦查阶段发现犯罪嫌疑人无需对其进行刑事追责时,应及时撤销该案件。
换言之,倘若侦查部门在执行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发现案件证据不足、缺少犯罪事实或确认犯罪嫌疑人为无辜者等特殊情况,皆可依照法律程序将案件予以撤销,并于必要时刻释放在押人员。
同时,对于已被逮捕之人,则需立即宣布释放,向其发放释放证,并通知负责批捕事宜的检察机构。
据此而言,在刑事拘留期间,倘若侦查部门认定无须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实属合法性地撤销案件之例行操作。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