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工伤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二、发生工伤怎么报案
与工作相关的伤害纠纷情况下,您可随时拨打当地公安机关的报警热线向警方报案。然而,职工遭遇伤害之后,雇主有义务立即采取积极措施对伤者进行救治,且必须于事故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的形式或者运用网络技术向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正式备案。
如果因为突发性的疾病导致伤患不幸离世,那么雇主也需在患者去世之后的第四十八个小时内完成上述备案程序。另外,倘若职工经历了其他类型的意外伤害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具体规定而被诊治、判定为职业病,同时经过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的确认,被确认为符合工伤条件,雇主则需要在正式确定为工伤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到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工伤登记手续。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及时报警、送医救治、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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