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上市交易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通常情况下,安置房需历时五年方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即自购置之日起满五年之后才具有在市场上进行销售或转让的资格。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之相关规定,以下各项房地产类型均不得自由转让:
首先,通过协议收购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但未能满足该法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之所有基本条件者;
其次,司法机构与行政部门根据法定程序作出裁定并决定以某种形式限制其房地产权益者;
再次,被法律予以回收土地使用权者;
此外,涉及多人共有且尚未得到全体共有人明确书面许可的房地产,亦无法进行转让;
再者,权属存在争议者;
最后,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完所有权登记手续并领取产权证明书的;
以及,该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严令禁止转让的其他任何情况。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安置房上市交易时间是多久
通常情况下,安置房需历时五年方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即自购置之日起满五年之后才具有在市场上进行销售或转让的资格。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之相关规定,以下各项房地产类型均不得自由转让:
首先,通过协议收购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但未能满足该法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之所有基本条件者;
其次,司法机构与行政部门根据法定程序作出裁定并决定以某种形式限制其房地产权益者;
再次,被法律予以回收土地使用权者;
此外,涉及多人共有且尚未得到全体共有人明确书面许可的房地产,亦无法进行转让;
再者,权属存在争议者;
最后,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完所有权登记手续并领取产权证明书的;
以及,该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严令禁止转让的其他任何情况。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通常情况下,安置房需历时五年方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即自购置之日起满五年之后才具有在市场上进行销售或转让的资格。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之相关规定,以下各项房地产类型均不得自由转让:
首先,通过协议收购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但未能满足该法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之所有基本条件者;
其次,司法机构与行政部门根据法定程序作出裁定并决定以某种形式限制其房地产权益者;
再次,被法律予以回收土地使用权者;
此外,涉及多人共有且尚未得到全体共有人明确书面许可的房地产,亦无法进行转让;
再者,权属存在争议者;
最后,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完所有权登记手续并领取产权证明书的;
以及,该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严令禁止转让的其他任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