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之下,您所支付的定金是不可收回的。
然而,在特定的情况下,定金仍然有可能被退还给您。
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情况:
1、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在签订认购意向书时,承诺为您保留该套房屋直到签订购买合同为止,但随后却在规定期限之内将此房屋出售给了另一方,从而导致您无法如期完成签约程序,那么开发商除了必须为此前宣称的双倍定金付出代价外,还应该对您进行经济补偿以弥补您在等待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
2、在开发商没有获得相关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开发商由于自身的原因,导致购房人和开发商之间无法签订正式的购买合同,或者因为这样导致了合同无效的时候,开发商都应该将定金退还给您,同时也要赔偿您因为购房产生的所有损失。
3、如果只是由于购房者和开发商对于购买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无法取得共识,并不涉及到认购意向书的主要条款,以致于最终没能成功签订购买合同的话,这两个人都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那么开发商根本无须向您退还所付的定金本金。
5、倘若意思向书中的关键款项,例如房价、占地面积以及户型等没有明确说明,或者表达得不够清晰明朗,使得购房者和开发商双方对这些方面的理解出现问题,进而导致正式合同没能顺利签定,那么开发商同样需要把定金归还给您。
但是,如果开发商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的法令规定条件,可是购房者出于个人原因拒绝接受并签署购买合同,那么他就无权索回所付的定金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商品房认购书能退房吗
关于商品房认购书签署之后是否能够进行退房事宜,其具体处理方式需视不同情况而定。
具体来说:
若是全额付款购买住房的消费者因为房屋本身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按约交付、在交付完成后被查验发现主体结构质量不足、或者在入住后发现较大质量瑕疵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居住条件等原因产生退房念头的,亦或是在签订合约之后,房地产开发商私自将房屋出让给他人或者擅自抵押至第三方等严重违反合约承诺的情况发生时,消费者均享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请求。
换言之,当消费者有充足证据证明开发商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所明文规定的可解除合同的行为之时,就有权利进行退房,并且在此种状况下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购房者仅因为主观上的意愿变化而想要终止购买房屋,其退房难度往往较高。
事实上,一旦房屋买卖合同实际生效,任何没有合理理由的退房都会构成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在通常情况之下,您所支付的定金是不可收回的。
然而,在特定的情况下,定金仍然有可能被退还给您。
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情况:
1、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在签订认购意向书时,承诺为您保留该套房屋直到签订购买合同为止,但随后却在规定期限之内将此房屋出售给了另一方,从而导致您无法如期完成签约程序,那么开发商除了必须为此前宣称的双倍定金付出代价外,还应该对您进行经济补偿以弥补您在等待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
2、在开发商没有获得相关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开发商由于自身的原因,导致购房人和开发商之间无法签订正式的购买合同,或者因为这样导致了合同无效的时候,开发商都应该将定金退还给您,同时也要赔偿您因为购房产生的所有损失。
3、如果只是由于购房者和开发商对于购买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无法取得共识,并不涉及到认购意向书的主要条款,以致于最终没能成功签订购买合同的话,这两个人都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那么开发商根本无须向您退还所付的定金本金。
5、倘若意思向书中的关键款项,例如房价、占地面积以及户型等没有明确说明,或者表达得不够清晰明朗,使得购房者和开发商双方对这些方面的理解出现问题,进而导致正式合同没能顺利签定,那么开发商同样需要把定金归还给您。
但是,如果开发商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的法令规定条件,可是购房者出于个人原因拒绝接受并签署购买合同,那么他就无权索回所付的定金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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