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报销比例:
1、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在职人员累计超过2000元,20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
2、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布满70周岁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70周岁以上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住院报销比例:
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支付比例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
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首次参保且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已参保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暂停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南昌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关于门诊报销比例的相关规定如下:
1.在同一个自然年度之内,在职员工所产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若累积超过人民币2,000元,则超出2,000元的部分将由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提供50%的资金支持,而个人需要承担剩余的50%。
2.对于退休员工而言,如果他们在同一个自然年度之内,累计产生了超过人民币1,300元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那么在这1,300元之外的部分,对于年满70岁的退休员工,将有高达70%的资金来自于大额医疗互助基金,剩下的30%则由个人承担;
对于年满70岁以上的退休员工,则可以获得大额医疗互助基金80%的资金支持,个人只需要承担剩余的20%。
再来看住院报销的相关信息:
在同一个自然年度之内,首次进行住院治疗所需支付的起步费为人民币1,300元,从第二次开始,每次费用为人民币650元。
而其支付比例是按照以下标准设定的:
当总金额达到人民币3万元时,在职员工将获得85%的费用总额支援,退休员工则可获得91%的资金援助;
当总金额在人民币3万元至人民币4万元之间时,在职员工将获得90%的费用总额支援,退休员工则可获得94%的资金援助;
当总金额超出人民币4万元时,在职员工将获得95%的费用总额支援,退休员工则可获得97%的资金援助。
《南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首次参保且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已参保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暂停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门诊报销比例:
1、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在职人员累计超过2000元,20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
2、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布满70周岁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70周岁以上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住院报销比例:
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支付比例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