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可以申请房屋保全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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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可以。没有房产证就无法确定房屋的权属,无法确定是否是义务人的财产,也就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因此,如果没有房产证,那么法院一般是不会采取财产保全的。
没有房产证可以申请房屋保全吗

一、没有房产证可以申请房屋保全吗

不可以。

没有房产证就无法确定房屋的权属,无法确定是否是义务人的财产,也就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

因此,如果没有房产证,那么法院一般是不会采取财产保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没有房产证的赠与协议生效吗

让我们探讨为何无产权证之房屋的赠与行为其实是无效的。

首先,不能忽视的是,房产赠与协议公正是个严肃且重要的课题,其核心议题在于明确房屋拥有权的归属。如果不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便难以明确判定产权归属,这自然也就无法顺利进行公证程序了。

其次,根据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赠与他人之房屋,务必要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明书及赠与证书与契证,并依规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方为合法规范。唯有完成所有正式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后,所涉及到的房屋赠与行为才能够被确认为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七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证件:

(一)新建、翻建和扩建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

(二)购买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三)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

(四)交换的房屋,须提交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和契证;

(五)继承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遗产继承证件和契证;

(六)分家析产、分割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分家析产单或分割单和契证;

(七)获准拆除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批准拆除证件。

证件不全或房屋所有权不清楚的,暂缓登记,待条件成熟后办理。

显然,这是不可行的。在缺乏所有权证书的情况下,我们无法明确确认出房屋的归属权利,进而也无法辨认其是否属于责任方所有。正因为如此,在这种情况下,法庭通常会拒绝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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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房屋装修全包都包括什么
房屋装修全包主要包括是是装修材料和装修施工工程两个部分,工程及其设计都应该 是由装修公司提供的,其次装修大体包含这样的几个部分:
1.基础装修所用到的材料:辅助材料、水泥、沙石、地板砖、墙纸以及吊顶所需木材等等;
2.泥瓦工程的施工内容包含有:室内拆墙、室内砌墙、室内改墙、室内铺贴砖、以及室内卫生间防水工作等 ;
3.水电工程的施工内容:强弱电以及冷热水管的铺设等;
4.木工工程的施工内容:吊顶、电视墙、现场做柜子、造型造景等;
5.漆工工程的施工内容:墙面粉刷、刷乳胶漆等
6.主材部份材料包含有:墙地砖、门窗、卫间洁具、集成吊顶、橱柜、地柜、五金件等等;
个人房屋全包装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多谈条件:所有的全包装修合同其实都有商量的余地,所以,我们要对合同的一些细节和条款多做要求,只要我们够坚持,就可以争取到更多的利益。
2、侃价砍价:关于装修费用方面,设计师都有一定的打折权利,所以为了签单,如果我们态度比较坚决,都会有适当的优惠。
3、全包装修合同范本:必须使用现在公认的合同范本。
4、在签订包工包料装修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装修公司提供的设计样图、预算报价等,一定要详细的确认内容无误之后才可以签合同。如果有出现什么问题的话则要及时的进行沟通、协商。
5、在签订包工包料装修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上说明的施工日期、保修期限以及后期施工可能出现延期的一系列事项。
6、在签订包工包料装修合的同时应该还要另签一份施工监理的合同,这样才能保证施工时各方位的监督工作有效进行。
房屋装修全包都包括什么,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上均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希望大家能掌握这些知识,注重全包装修过程,保障一个好质量的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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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写房屋申请书
对于房屋申请报告的具体书写格式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来说根据具体情况写明以下几个要点即可:(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家庭成员状况;(2)申请的事实和理由,这部分需要详细叙述;(3)家庭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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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拆迁,保全房屋财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前或者当事人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二、申请人 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同时申请也可以在以后申请。 三、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提供申请财产保全的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四、担保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五、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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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财产保全如何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欠租金怎么进行财产保全?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之前向受诉提出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同时申请也可以在以后申请。 二、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1.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2.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3.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4.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5.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6.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三、担保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的房子可以出租吗 申请财产保全的房子通常不可以出租,因为保全已经限制当事人对房子的处分,通常包括买卖、出租、转让和继承等。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利害关系人前或者当事人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诉讼保全的对象是什么 1、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 2、证据。
房屋保全须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申请房屋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房屋位置、产权号等)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以及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提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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