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工伤认定会否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在贵公司主动为您提交工伤申报时,我们将能更有效地处理相关工伤赔偿事项,从而减轻意外工伤事故对您的生活和工作带来的不便,同时也有助于降低企业形象受损及员工士气低落等潜在风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不幸发生工伤之后,无论贵公司是否已为您投保工伤保险,您都有权利要求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部门书面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若贵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申报流程,则在此期间内开始计算的、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所有工伤待遇以及其他相关合理费用,均应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与支付。
因此,我们建议在您遭受任何形式的工伤后,贵公司应立即启动工伤申报程序,为您赢得应该得到的相应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申请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是多久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或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之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未能及时提交申请,则劳动者本人或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自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积极采取主动性进行工伤申报对于加速获得赔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地规避由于突发性事件而给个人以及公司带来的诸多不便和潜在风险。工伤保险甚至非工伤保险都没有覆盖的情况下,每位员工仍然有权利自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逾期未能完成,则有可能使雇主承担支付全部相关成本的责任。因此,我们倡导在遭受和面临任何形式的工伤之后,应立即启动工伤申报程序,以此来切实保护每位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