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当事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救济请求,亦未积极履行行政决定,对于那些没有执行权力的行政机构则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
作为行政机构,在正式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之前,必须先提醒当事人主动自觉地去履行这一义务,经过催告等待10个工作日,假如当事人仍然未能履行职责的话,才能够通过法律途径(通常需要选择位于司法管辖区的法院或者不动产所在地区域的法院)来执行相应的强制措施;
当法院收到行政机关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时,会在第一时间启动审理程序,在5天之内给出关于受理或驳回受理的裁决,如果法院驳回了行政机构的申请,该行政机构有权向上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
法院在接到申请之后,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审查,并于7日内做出执行裁定;
如法院发现申请缺乏明显的事实根据、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以及存在其他明显的不公正现象,并且给被执行人带来了实质性的权益侵害,法院将会在接到申请后的30天内,以听取双方意见的方式给予结论性的裁定。
若是法院最终确定了执行该申请,行政机关也可以不服该裁定,向上一级法院再次提出复议申请;
在特殊情况下,若情况紧急,行政机关仍可提交强制执行申请至法院,并且提交时需经过院长批准,原则为5天内完成调整。
至于执行所产生的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而行政机构无需承担申请费。
同时,对于执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收入,应该依法上缴国库或者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这些资金。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二、行政诉讼如果被告未举证是不是行政机关败诉了
在处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被告人需要承担举证的责任,这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且与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举证责任有明显不同之处。一旦被告无法充分地证明对原告所做出的行政行为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即无论从程序执行还是实际操作,这种情况都被视为举证不够充分,从而很可能导致败诉的结果。
同样的,若被告未能及时完成举证工作,则将面临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以提供证据为例,倘若被告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法院便倾向于判定该情况下被告并未履行举证义务;针对开庭期间未到场进行证据展示的情形,法院会审慎判断并认定该证据无需被纳入考虑范畴之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行政机构方面经过书面催告依旧未能获得满意回复的话,便有权向具有相关司法管辖权限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此过程中,法院需在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期限内予以决定是否受理该项请求。如果法院决定不予受理,那么申请人有权利提交复议申请来寻求解决之道。 针对请求受理的申请,法院会对其进行详细周全的审查和研究,并在七日之内作出最终判决。若发现存在明显的不公正现象,法院将在三十日内完成终审程序。对于法院所做出的裁决,行政机构方面享有上诉的权利。在紧急情况下,需要得到院长的批准之后,才可以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执行申请。同时,所有的执行费用都应该由被执行者直接承担,而取得的所有收入也必须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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