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其视为一种合法的身份定位来认识并理解并不困难。
作为定义方式之一,我们可以视劳动关系为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于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形成的一种法律关联。
在此框架下,劳动者需要接受用人单位的各项管理措施,从事用人单位为他们提供的具体相关工作任务,逐步成为用人单位组织体系中的重要成员,同时也需要从用人单位处获取相应的酬劳和各项劳动保障权益。
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间权益及义务界限的一份协议。
据实际情况来看,若双方未能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完全可以选择正常的离职程序。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缺少书面合约的约束,此时的劳动关系便属于非固定期限性质的劳动关系,从而使得劳动者能够在任何时候结束这份劳务关系,而无需预先向用人单位提出30日以上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八十二条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没签劳动合同但是交了社保这样可以吗
在未签订相关合同的情况下仍可依法进行社会保障金的缴付。无论劳动关系是否成立与存续,企业都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各项义务予以履行。若未能及时、积极地承担此类责任,员工有权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需要明确的是,未签订合同与缴纳社会保险并非同一概念,即使未签署合同,企业仍需依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对于身为员工的您而言,如发现所在企业尚未与其签订书面合同,请务必主动提出相关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国现行法规将劳动关系确立为以签署合法劳动合约的方式来确定其法制依附性,职工需在用人单位的指导下展开工作且执行相关职责并以此获得相应的薪酬待遇以及福利保障。然而,劳动合约中应明晰地记载着甲方(即雇主)与乙方(即员工)之间各自所享有的权益和责任。尽管在某些情况下未签署书面劳动合同,职工仍然可以遵循正规流程随时提出辞职申请,但是在签订了非固定期劳动合同时,甲方可以依据需要随时解除该劳务关系,无需进行事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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