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认为政府给的拆迁补偿偏低,您可以尝试以下方式维护权益:
1、你可以申请听证,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方案;
2、若对市政府或县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可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解决。
拆迁补偿工作因土地类型不同,可细化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例如,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房屋拆迁,以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与被拆迁区域房屋市场评估价作为依据计算具体补偿款额;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则会考虑到宅基地使用证书或建房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资源部门房屋测绘数据等因素计算具体的补偿款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房屋动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关于房屋价值补偿的标准,是针对于被国家征收的国有土地之上的建筑物价值所做出的补偿规定,其按照不得低于在征收决定公告日期时被征收房屋据相似类型的市场价格作为标准,同时,应由具备专业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评估后确定。
二、迁移费用以及临时安置费用(亦称为过渡费用):这种费用一般情况下,被统称为"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的金额在各个城市中已经设定了特定的数额以及计算方法,详情可以参照当地政府部门所发布的相关标准。当在本文之中提及到的补偿标准,主要是针对广大被拆迁居民自行进行迁移和过渡的方式所进行的计算方式。
第三点,即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措施,这部分费用主要针对于经营性非住宅类房屋进行补偿。由于每个案件具有独特性,因此补偿标准无法统一设立,通常都是由征收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来确立,如果经协商仍未能达成共识,则可委托相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深入评估最后予以确定补偿金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如果您对于拆迁补偿的结果感到不满,那么作为公民,您拥有权利申请听取相关事项的详细报告,以便于追求到更为合理公正的调整方案。在某些情况下,若是与政府做出的征收决策存在争议,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在此过程中,相关的补偿金额将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实际进行的资产评估结果来进行核定。比如,在涉及到城市国有土地的拆迁事宜时,我们会根据您的房产证上所记载的面积以及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计算;而在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方面的拆迁问题时,我们则主要参考宅基地证书、建筑用地权证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来进行精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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