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拖欠工资怎么补偿
⒈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单位拖欠工资可以随时走人吗
在企业未能按期支付劳动者薪酬之际,员工享有敏捷的辞职权利,这是基于企业未能履行自身义务所导致的过错行为。我们可以根据现行的劳动合同法之条款来对待此类问题,可以选择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亦可提出相应补偿要求。总而言之,具体操作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倘若因此导致薪酬支付延迟或薪酬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对此岗位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规定期限内补足差额;对于迟延支付薪资的情况,应依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到100%以下的比例,对员工追加赔偿金。此等事宜的执行应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并下令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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