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算恶意欠薪
没有法定情形可以欠薪的都是恶意欠薪。
欠薪,即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解决。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什么算恶意逃避债务
恶意规避债务,则是债务人在债务关系存续期间,采取种种措施蓄意削弱或者隐蔽自身财产的真实性,目标在于逃避应有的债务偿还责任。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与第五百三十九条),若债务人通过无偿的方式处分自身名下的重要财产权益、对原有债权选择抛弃、故意延长尚未到期的债务履行时间、作出发价明显偏低的财产转让、购买价格远远超出公平合理水平的他人财产,亦或是为他人的债务提供稳固的担保等途径,从而对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实现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且对于债务人的这些行为,债务人的关联方明知或者有理由相信其存在不合规之处,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债务人有关的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予以撤销。此类行为便可看作成恶意规避债务的突出表现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在没有合法理由和情形下进行的拖欠员工薪酬的行为被广泛视为恶意欠薪。欠薪,通常被表述为无故拖欠工资,其概念是指用人单位未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未按照既定日期或标准全额向劳动者支付相应工资的行为。这种拖欠劳动报酬的现象在大多数情况下都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解决方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