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解除权只有一年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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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是的。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购房合同解除权只有一年吗

一、购房合同解除权只有一年吗

是的。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二、购房合同解除后原房产是否属于抵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买卖合同在被撤销之后,房屋产权证书上所记载的抵押关系将不再生效。房产证作为认可并保障房主对于其名下不动产享有所有权的法定凭证,当涉及到所有权不清晰或是存在争议的各类房屋时,依照严格的法律程序,此类房屋在取消买卖合同时便已经失去了设立抵押权的法律基础,继而也无法进行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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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仲裁这是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可根据生效的仲裁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诉讼是解决合同争议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决争议的方式。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购房者在签约前,不仅要充分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也要了解前期物业合同以及业主临时公约的主要条款,因为这些条款中有购房者将要履行的义务和责任。购房者可以请一个专业的法律人士帮忙看看合同的内容,如果有必要,应该把想约定的事项写入补充协议,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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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在县城里买了一套房,如今政府要求房子做公证,但是我只有购房合同,请问只有购房合同能做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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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台侨胞)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
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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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房)
6: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现房)
7:内(外)销商品预(出)售合同(商品房首次交易)或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
8: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集体企业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购房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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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二手房)1
1: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二、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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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计划买房子,安定下来,但是后来觉得房子性价比不是很好,我想请问怎么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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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指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房人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开发商恶意违约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另外,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购房者也有权解除合同。
四、商品房质量问题指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当是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购房者应先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如果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开发商应当办理退房手续,返还购房款,并应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另外,如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也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五、开发商延迟办理房产证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六、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指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约定面积与进行产权登记的实际面积产生误差。如果购房合同中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购房者选择退房,开发商应当在购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购房者已付清的房价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七、按揭贷款申请未获批准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八、其他主要指所购买的商品房因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如因司法机关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商品房权利的;属于共有房产,签订购买协议未经过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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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购房合同,如何解除购房合同的原因及措施
[律师回复] 如何解除购房合同,买卖双方解除购房合同的理由有哪些理由 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理由 2、卖方明示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理由 3、先卖后抵押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理由 4、一房二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理由 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理由 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理由 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理由 8、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理由 9、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理由 10、面积误差比超过3%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汉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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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费者先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然后再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然后取回首付款,最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
3、消费者先与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然后由开发商归还银行借款,再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最后取得首付款。
为了使消费者最大限地免除风险,在开发商不会破产的前提下,我们认为在实际操作时可以通过以下程序进行:
1、消费者首先与开发商签订一个补充协议,这是一个附条件的关于解除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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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下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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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已缴款项自动转为甲方借款,以双方商定利息从借款之日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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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开发商对房屋的虚假宣传不构成要约,开发商对于虚假宣传的行为仍然不能解脱民事责任,即法定的民事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购房者因受开发商的虚假宣传而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开发商当然构成欺诈。对此,购房人有两种选择:一是或提起仲裁,要求撤销购房合同二是诉讼或仲裁请求主张变更合同内容,如根据虚假宣传的内容与实际交付房屋不一致的情况请求酌减合同价款。
购买房子没有签购房合同只签认购书可以退吗
[律师回复] 答案是退不了,但还是要看具体个案。以下我分出六种情况,为大家做出介绍。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但这种情况非常罕见。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5、认购书中约定当事人不得申请对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买受人以出卖人拒绝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进行修改为由,请求解除预约合同也就是认购书并返还定金的,不会支持。但是当出卖人在签订认购书时,未向买受人出示准备签订也就是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且没有尽到相应提示义务的,买受人可要求返还定金。 6、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认购书无效的情况,定金必然要返还。如在前开发商还未得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你们说签订的房屋认购书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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