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年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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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晓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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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额外发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并按劳动者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可要求2个月工资的补偿和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入职一年解除劳动合同

为了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我们终有一天要奔波于社会之中,去找寻适合我们自己的工作。随着劳动法的不断完善,在我们决定入职时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之类的文件。但是,并不是每个人的第一份工作就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也许在工作后你会发现自己并不喜欢和适合这份工作,但是自己却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此时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本文主要论述入职一年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

一、解决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规范化处理解除劳动合同事宜,明确处理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责权利,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处理自行聘用或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在我公司工作,拟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事项。

3、定义:签订劳动合同(包括劳务派遣合同和本公司直接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以下均简称“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在合同期内提出不再履行合同的行为。它包括公司单方面对员工解除合同、员工单方面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视为员工单方面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解除合同

1、以下情形之一者属于公司单方面对员工解除合同:

2、该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4、该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该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该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4.1.6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7、该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8、该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本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而导致的无效合同

9、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因经营需要对某些员工解除合同的。4.1.11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时解除部分员工合同的。

10、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合同后,仍需解除部分员工合同的。

11、其他因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12、下列情形之一者提出解除合同属于员工单方面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

a、在公司工作未满一个月提出的。

b、已在公司工作满一个月以上提出的。

c、员工以合同约定/公司规定的期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请求的。

三、解除合同的处理程序

1、公司单方面对员工解除合同的,用人部门应填写《离职申请/通知单》,并履行审批程序。

2、员工单方面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处理程序

提前30日向所属部门提交《离职申请/通知单》。具体程序:在薪酬人事管理员处领取《离职申请/通申请离职员工填写/通知单》上列明的部门或人员签字按批准的解除合同日期办理交接手续离开公司

3、员工单方面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公司将集中于当月25----31日进行集中审批。

四、解除合同的处理规则

1、公司单方面对员工解除合同的,在办理完交接手续的当天即清算工资

2、员工单方面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

3、员工在公司工作不足10天而提出的,公司不计发薪酬,但已发生的食宿费用不需员工承担。

4、员工入职满10天后一个月内提出的,公司同意解除合同的,在其申请批准后二个工作日内清算工资。

5、已在公司工作满一个月以上的解除合同人员的工资在公司发薪户或发放现金给委托的收款人。

6、员工单方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公司同意的,其工资在公司发薪日发放。若公司不同意,员工应继续履行合同。

7、视为员工单方面对公司提出解除合同

此情形发生时,用人部门应予以确认,把确认结果转告行政管理部。在发薪日该员工未能前来收领工资,视为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合同,并视为放弃个人工资。

8、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学习并掌握一些入职一年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能够帮助我们在社会中找到自己想要的、适合自己的工作,不因为签订劳动合同而从事自己不喜欢的工作。与此同时,也能最大化的在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中维护自身的权益,不让自己受到经济等各方面的影响,让生活更加顺利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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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个规定是针对所有劳动者而言的,不论男女,也不论是否处于孕期,劳动者只要有以上6个条款中的任一款行为,而且企业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一样可以给予无偿辞退!总的来说,单单只因为员工怀孕而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到劳动局对用人单位进行。只有上文所说的6中情况是可以无条件解约员工的。若是怀孕想辞退员工,可能要准备一笔赔偿金用于赔偿。关于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大家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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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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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嘉定区劳动工伤纠纷代理律师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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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就意味着,劳动者在入职时有义务真实、客观地向用人单位披露与劳动合同履行直接相关的个人情况,其中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其他相关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法律对劳动者设定说明义务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用人单位更全面地了解劳动者的个人情况,从而考察其是否符合岗位的实际需要。对于员工入职时“造假”——即故意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的情况,单位并非当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需视案件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只有在劳动者虚构或者隐瞒的个人情况与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方能解除其劳动合同。这里的“直接相关”是指,劳动者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足以对劳动合同的正常履行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规定,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一旦满足上述条件,即可认定该劳动者的行为属欺诈,根据《劳动合同法》应认定该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解除其劳动合同。另外,我国《劳动合同法》针对此类情况未强制要求单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因此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无权要求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值得注意一点,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应当向其支付劳动报酬,数额一般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律师提醒,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知情权不得滥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个人信息的,应当控制在知情权的范围内。不得以“对劳动者进行全面了解”为由,要求劳动者提供与劳动合同无直接关联的个人信息,尤其是涉及个人隐私部分,否则劳动者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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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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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用人单位工作拖欠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2、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劳动者有欠条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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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入职,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现在不少公司招聘要求都写明了不要怀孕的女性,因为做事不方便而且容易出意外,公司为了降低风险都不会招聘。可是如果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就增加了意外的风险。那如果发现了怀孕隐瞒入职,可以依法解除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吗,可以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法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是有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但并不是所有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行为都属于欺诈,《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里强调劳动者需要如实说明的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果劳动者隐瞒的情况正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条件,如员工谎报学历或工作经历等与岗位密切相关的信息内容,则该劳动合同可视为员工以欺诈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始无效。企业可以辞退员工吗而女员工怀孕是其个人隐私,是法律赋予女性享有的基本权利,怀孕与否也不是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条件,因此单位如果以员工入职时隐瞒怀孕事实而辞退员工,显然是违法的。那是不是处于孕期的员工,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一旦解除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六种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个规定是针对所有劳动者而言的,不论男女,也不论是否处于孕期,劳动者只要有以上6个条款中的任一款行为,而且企业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一样可以给予无偿辞退!总的来说,单单只因为员工怀孕而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到劳动局对用人单位进行。只有上文所说的6中情况是可以无条件解约员工的。若是怀孕想辞退员工,可能要准备一笔赔偿金用于赔偿。关于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大家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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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条件,除了月休四天外还可以休几天?
[律师回复]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月工资3000,月休4天,上了20天,休息两天,劳动者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天数折算工资实际是逃避加班费等内容,属于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如果用人单位工作拖欠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2、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劳动者有欠条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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