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受伤了怎么算工伤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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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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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伤评估标准明确规定了哪些情况下受伤应视为工伤,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的事故伤害、工作准备和收尾时的伤害、履行工作职责时的暴力或意外事件伤害、职业病、公务出差受伤、上下班交通事故伤害等。同时,也规定了其他应视为工伤的情况,如工作时间突然生病或抢险救灾中受伤等。若员工符合这些情况之一,可享受工伤待遇。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受伤了怎么算工伤

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受伤了怎么算工伤

关于工伤与受伤程度之间的关系,需明确的是,工伤评估及确认的衡量标准具体如下所示:

(一)在特定的工作时间与工作地点范围内,由于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到事故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若您在工作区域内进行与本职业相关的准备或收尾性工作时,遭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区域内,因履行本职工作职责而遭遇到暴力或其他意外事件导致的伤害;

(四)患有职业病的人员;

(五)因公务出差期间,由于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伤害或者因为事故无法联系上;

(六)在上下班的通行过程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发生在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上的事故而遭遇伤害;

(七)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标准,被认为应该定性为工伤的其他情况。

当工人有以下情况中的任意一种,都可以视为工伤范围内的待遇:

(一)在正常上班时间里,突然生病或在48小时内因抢救无效去世;

(二)在参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了伤害;

(三)员工曾在军队服役,因战争、执行公务造成的身体伤害并获得了伤残军人证,但回到用人单位之后,发现旧伤恶化需要治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关系存续期是什么

所谓劳动关系存续期,即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保持稳定而持续的雇佣关系的时间段。

在此期间二者之间应依法建立合法且公正的劳动合同以便明确彼此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如果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而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从实际开始工作的那一天算起,至法律规定最晚约定期限后一个月之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

通常情况下,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限在劳动合同中多有具体说明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期效管理。

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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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社保怎么缴纳社会保险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20%,员工个人8%。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6%,员工个人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2%,员工个人1%。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参保地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规定执行。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员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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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社保怎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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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存续会让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吗
[律师回复] 这个问题特别难回答,情况是很多种的,就像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一样。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该法条对应的案由是公司解散纠纷。发起这种诉讼的一般都是中小股东,或者不参与经营的小股东,因为公司一旦解散,就可以分配剩余财产,从而达到退出公司的目的。这种案子特别难打,原因是没有证据,可以想一下,中小股东,尤其是不参与经营的小股东,对公司情况都不了解,还要举证,你只要不能举证,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不具有可操作性,难度太大了。如果当事人也是想退出公司或者有其他方面的目的,可以跳出这个案由来想问题,比如打个股东知情权,公司的大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特别害怕别人查他的帐的。以我专门做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经验来看,中小股东要想赢,必须跳出案由想案由,直线思维是不行的。就像股东知情权纠纷,双方律师对垒,主要辩论的是能不能复制会计账簿,能不能查阅会计凭证,能不能委托会计师和律师查阅,能不能查阅合同,银行流水等等,除了委托会计查阅会计账簿,和查阅会计凭证一部分被支持以外,其余的都会被驳回。那怎么办,我发起了一个别的诉讼,法官直接带着法警,复制了对手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银行流水和合同资料。连纳税记录都帮我去国税和地税调出来了。要跳出来,如果你能复制这些东西,意味着你掌握了证据,有了证据你再去理解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是什么意思,不然没有意义。当然,不知道你到底是什么目的,可以私信说一下情况,然后我再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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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劳动关系存续?
认定劳动关系有两个基本标准: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2、用人单位的供基本的劳动条件。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结合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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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雇佣关系受伤起诉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雇佣关系受伤起诉手续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诉讼的程序有:
1、申请相关司法鉴定
人身受损,申请进行法医学鉴定,对人体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判断因损害行为造成人体构成多少级的伤残,以便计算损害赔偿金额。
2、收集相关证据
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政府机关出具的认定结论;相关费用支出的证明;自身情况的证明等。
3、向人民提讼
向提讼需要以下材料:
(1)民事状;
(2)原、被告身份信息;
(3)相关证据。
4、开庭审理
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开庭前准备;法庭调查阶段;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诉阶段。
5、判决
开庭后,会在审理期限内进行判决,向原、被告及代理人送达判决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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