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按揭住房,婚后究竟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判断:
1.在婚前,若夫妻一方出资承担了房屋的首付款,且房产证上仅有该方的名字,那么:
(1)在婚后,如果是用其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那么该房屋则被视为是该方的个人财产;
(2)然而,如果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那么房屋的首付款部分应被视为是出资方的个人财产,而共同偿还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同样地,在婚前,若夫妻一方出资承担了房屋的首付款,但房产证上却登记着双方的名字,那么在婚后,如果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那么首付款部分应被视为是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该房屋也将被视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3.最后,在婚前,若夫妻双方共同出资承担了房屋的首付款,并且在婚后也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那么毫无疑问,该房屋将被视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以下是一些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具体情况:
1.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
4.一方专门使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该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买的按揭房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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