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当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果亦可考虑提起诉讼。在卖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接受买方所支付的定金会导致该合同归于无效,此时,买方拥有向卖方追索定金的权利。如若双方在进一步的沟通与协商中未能达成共识,买方可向当地的建设委员会、房地产管理局、规划局等相关职能机构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这些执法机关将立即勒令卖方暂停所有销售活动,退还买方的订金、定金以及购房款项,并对其施加相应的经济制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开发商无预售许可证签订的合同效力是什么
开发企业在开展商品房预售活动之时,必须首先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取预售许可证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此基础上,方可进入到后续的商品房销售环节。
因此,如果某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缔结合同签署的过程中,未能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那么该合同便应视为无效。
然而,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后,并且在购房者拟向法院提请诉讼之前,该开发商已经成功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便可将先前签订的合同视作有效合同处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