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内容不明确,该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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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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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处理含糊不清的合同条款时,若各方未就关键要素如品质、价格和履行地点达成共识,可签订补充协议细化;如无共识,将以原合同条款或商业常规为准解决争议。
合同约定内容不明确,该如何处理

一、合同约定内容不明确,该如何处理

在处理那些明确规定不够详细或汉子模糊的合同项下条目,如果各方未能就关于品质、价格、酬金支付以及履行场所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那么他们有权签署一份补充协议以进一步明确这些细节;

然而,若无法对此达成补充性协议,则应按照已有的合同相关条款,或者是依据正常商业惯例来确定最终解决方案。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合同约定内容不明确的如何处理

在处理那些明确规定不够详细或汉子模糊的合同项下条目,如果各方未能就关于品质、价格、酬金支付以及履行场所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那么他们有权签署一份补充协议以进一步明确这些细节;

然而,若无法对此达成补充性协议,则应按照已有的合同相关条款,或者是依据正常商业惯例来确定最终解决方案。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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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内容不明确,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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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应该怎么办?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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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应当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难免会出现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或者就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的情况,如因上述原因而使合同无效,则会浪费订立合同的成本,不利于促进社会交易的进行。因此,可通过补充协议或者交易习惯使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补充协议”,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该协议属对原合同内容的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是指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可以结合合同其他方面的内容来确定,或者按照人们在同样的交易中通常所采用的合同内容来确定。如果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则可采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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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的具体含义不同而有所不同。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据以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款。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和质量。
4、价款或报酬。
5、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种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怎么办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法律可以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补救。可以先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按照法定的标准来确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7、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的,承担法定违约责任。
合同内容变更的情形,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合同变更的情形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二、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怎么办合同变更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过程。合同中关于要约、承诺的规定也适用于合同变更的情况。当事人在变更合同的过程中,可能出现对需要变更的内容达不成统一意见的情况。比如,甲方向乙方订购100台空调,交货期为5月30日。由于当年暑期提前到来,甲方提出要求交货期改为5月15日。但是乙方货源很紧张,经过双方反复协商,乙方仅答应根据当时的货源情况,尽量提前交货。由于双方当事人对具体的交货期没有明确做出变更的约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推定为合同未变更。乙方未在5月15日交货,其行为不构成违约。为了减少在合同变更时可能发生的纠纷,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只需按照原有合同的规定履行即可,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对方履行变更中约定不明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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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应该如何履行该合同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应该如何履行该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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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但是约定的内容又不明确,或者约定的违约金支付方式与本来签订的合同内容想矛盾。该条违约金款的性质应该怎么认定?O(∩_∩)O谢谢
[律师回复] 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约定服务期、法规的规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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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合同内容不明确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一、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合同的内容,即合同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各项具体意思表示,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内容不明确怎么处理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前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传统合同法上的八大条款并非每个合同都必须具备的“必备条款”、“主要条款”,缺少了其中的一个或几个条款,并不当然导致一个合同不成立或者不生效。事实上,每个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依合同情形不同而各不相同。第12条的规定仅具有提示性意议,并无任何强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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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应该怎么履行该合同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应该怎么履行该合同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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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同解释应注意什么,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一、合同解释应注意什么合同解释是审批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难题。尽管有许多理论知道我们如何解释合同,但是,一旦涉及到追索合同本意的实际问题时,理论对我们来说,指导意义极其有限。甚至可以说,法官在解释合同时,基本上依据合同原始条文进行,自由推论的成分非常有限。第
一、合同解释的文意基础原始条文是合同解释的基础。通常,合同条文约定比较明确,不存模糊之处,也不存在应当约定而没有约定的事项。此时,合同解释是多余的。只有在原始条文存在模糊之处或的缺陷时,合同解释才能够派上用场;而且,合同解释只能依据原始条文进行,不能够忽略或者否定原始条文的意思。即使存在显示公平或乘人之危的情形,也只能在分析原始条文之后撤销。条文本身固有的含义应当成为解释的根基。第
二、合同解释的整体性原则合同解释必须
首先进行系统的分析,而后判断合同真实意思。整体性原则
首先表现在:解释合同时,不能孤立的分析问题,应当将条文置于整个合同中考虑,即,必须考察同意合同中其他相关条文的表述;
其次,还可以根据同一交易相关合同中关于该条文所涉内容的表述来判断。联系其他相关条文进行合同解释,有利于重现签约场景、选择高度盖然性的解释。第
三、当事人意思自治应受到尊重
首先,合同解释不得排除当事人意思自治,除非存在显示公正或重大误解的事由。比如,双方对合同单价和数量确定之后,不得通过评估的方式确定合同总价。当事人没有约定的部分,如果存在实际履行的行为,应当依据行为方式等内容解释,同样也不得擅用推论。第
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2条。
二、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怎么处理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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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的情形,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合同变更的情形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二、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怎么办合同变更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过程。合同中关于要约、承诺的规定也适用于合同变更的情况。当事人在变更合同的过程中,可能出现对需要变更的内容达不成统一意见的情况。比如,甲方向乙方订购100台空调,交货期为5月30日。由于当年暑期提前到来,甲方提出要求交货期改为5月15日。但是乙方货源很紧张,经过双方反复协商,乙方仅答应根据当时的货源情况,尽量提前交货。由于双方当事人对具体的交货期没有明确做出变更的约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推定为合同未变更。乙方未在5月15日交货,其行为不构成违约。为了减少在合同变更时可能发生的纠纷,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只需按照原有合同的规定履行即可,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对方履行变更中约定不明确的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明确的内容有哪些,能否约定保修期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明确的内容有哪些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能否约定保修期目前的格式合同中没有明确的保修期限及保修范围的约定,只是提及在交付房屋时应交付住宅质量保修书,按保修书的期限及范围保修,但保修的期限及范围是什么样的,买受人并不知道,只有在房屋交付时才知道,但结果可能与消费者事先估计的不一致引发纠纷,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将保修期限及范围在合同中事先明确保修的标准,约定的标准至少不能低于建设部关于房屋质量保修的标准和范围,应提倡开发商按高于部颁标准承担保修责任。购房人也可以直接将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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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应怎么履行该合同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应怎么履行该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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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怎么补救
[律师回复]
一、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合同的内容,即合同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各项具体意思表示,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怎么补救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的处理方式有两种途径:
1、续约补救。合同当事人之间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订立新的补充协议以弥补原合同的不足。我国合同法就补充协议的次数并没有任何的限制,而设置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保障合同得以更好履行,因此,只要当事人达成共识,订立多少合法的补充协议都是法律允许的。
2、合同解释或交易习惯补救。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时,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做符合合同本意的解释;没有相关条款时,依据已有的交易习惯进行确定。其次,根据合同法“六十二条”履行:合同法62条对依照61条的规定不能确定的约定不明情况,分6项具体内容规定:
1、对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先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时,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
2、对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除此之外,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价格履行。
3、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有一个限制,就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对履行方式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这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需要当事人各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来履行,最终还是要更好地实现合同目的。
6、对履行费用的负担约定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这也是合同履行中的惯例。综上所述,对于订立合同之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细致的解决办法以修订其不足,当事人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对此,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罗列了出来。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怎么补救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您在与他人进行经济往来时,要谨慎签订经济往来相关的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您要注意仔细审查合同的内容,看看合同中的内容是否有遗漏或者有约定不明的地方。如果您对合同中的某些内容存在疑问,要及时向合同纠纷律师咨询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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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说明文件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包含内容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财务状况表、近五年企业履约情况表、财务报表、银行授信、重合同守信用认证、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投标人和拟派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其他资料等
二、怎样审查经济合同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主要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交款能力等情况;在审查生产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等情况。审查履约能力的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三、合同的效力问题
1、《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产生的法律后果。
2、注意审查合同的主体。主体的行为能力可以决定合同的效力。对于特殊行业的主体,要审查其是否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因此对主体的审查也是合同审查的重点。
3、对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明确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4、注意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
5、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的条款,包括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无效的仲裁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即《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履约能力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其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也就是保证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履约能力说明文件包含内容主要是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以及经济实力的真实性。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者有任何疑问,详情请咨询专业为你解答。
履约能力说明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包含内容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财务状况表、近五年企业履约情况表、财务报表、银行授信、重合同守信用认证、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投标人和拟派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其他资料等
二、怎样审查经济合同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主要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交款能力等情况;在审查生产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等情况。审查履约能力的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三、合同的效力问题
1、《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产生的法律后果。
2、注意审查合同的主体。主体的行为能力可以决定合同的效力。对于特殊行业的主体,要审查其是否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因此对主体的审查也是合同审查的重点。
3、对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明确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4、注意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
5、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的条款,包括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无效的仲裁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即《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履约能力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其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也就是保证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履约能力说明文件包含内容主要是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以及经济实力的真实性。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者有任何疑问,详情请咨询专业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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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内容不明确怎么处理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合同约定内容不明确怎么处理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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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履约能力说明文件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包含内容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财务状况表、近五年企业履约情况表、财务报表、银行授信、重合同守信用认证、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投标人和拟派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其他资料等
二、怎样审查经济合同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主要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交款能力等情况;在审查生产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等情况。审查履约能力的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三、合同的效力问题
1、《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产生的法律后果。
2、注意审查合同的主体。主体的行为能力可以决定合同的效力。对于特殊行业的主体,要审查其是否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因此对主体的审查也是合同审查的重点。
3、对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明确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4、注意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
5、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的条款,包括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无效的仲裁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即《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履约能力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其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也就是保证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履约能力说明文件包含内容主要是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以及经济实力的真实性。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者有任何疑问,详情请咨询专业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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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证明文件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包含内容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企业财务状况表、近五年企业履约情况表、财务报表、银行授信、重合同守信用认证、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投标人和拟派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其他资料等
二、怎样审查经济合同履约能力履约能力主要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履约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在审查支付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银行存款、交款能力等情况;在审查生产能力时,主要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交货能力等情况。审查履约能力的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三、合同的效力问题
1、《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产生的法律后果。
2、注意审查合同的主体。主体的行为能力可以决定合同的效力。对于特殊行业的主体,要审查其是否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因此对主体的审查也是合同审查的重点。
3、对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明确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4、注意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
5、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的条款,包括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无效的仲裁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即《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履约能力是指履行经济合同的实际能力,主要包括支付能力和生产能力两方面的内容。其目的是提高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行性,也就是保证双方的权益不受侵犯。履约能力说明文件包含内容主要是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以及经济实力的真实性。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者有任何疑问,详情请咨询专业为你解答。
小区车位转让协议需要明确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最后,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另一种是人防车位。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而且,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因此,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观点二,超过部分无效,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只要列入了公摊,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超过20年的,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根据有关规定,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该协议也是无效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此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观点一,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有着其特殊性。因此总体上来说,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部分认为
小区车位转让协议需要明确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最后,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另一种是人防车位。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而且,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因此,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观点二,超过部分无效,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只要列入了公摊,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超过20年的,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根据有关规定,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该协议也是无效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此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观点一,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有着其特殊性。因此总体上来说,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部分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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