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不给开工作证明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正常离职的,用人单位就有义务向你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此证明也可以作为你新职单位的入职依据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单位不给开工资该找谁
若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员工薪资,个人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维权并索取自己应得的报酬:
2.同时,我们也建议您可向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欠付的薪资。
若在合同签署过程中产生纠纷,您同样有权请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薪资赔偿。
如您因工资拖欠问题而选择解除劳动关系,亦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优点:
在此次维权过程中,除能够顺利领取到自身应得薪酬外,您还有权进一步主张经济补偿金及双倍工资等权益,且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劳动仲裁实际上相当于打一场劳动官司,可能会涉及到相对较多的流程和手续,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协助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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