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工伤死亡赔偿条件是什么
1.以下几种情况是属于工伤的:例如在工作的场地和工作的时间之内受伤;或者是在工作的时间前后由于预备性的工作而受伤,比如说在上班或者是下班的路上;还有是在工作的时间和地点之内,由于第三人或者是外部的暴力伤害而导致自己受伤的,例如突然遇到了劫匪;或者是在外工作时突然出现了天气与意外等等。
2.在这些条件之下,如果受伤或者死亡的话,是属于工伤或者工伤死亡的,此时就应当使用工伤死亡保险进行赔付,但是当事人必须要证明自己的死亡是在这个时间段和符合这个条件的。如果没有办法证明的话,例如在上班的时间之外自己受伤而死亡,却没有证明该死亡原因是为了上班做准备了,那么这种情况之下是不符合因工伤死亡的赔偿条件,也就是得不到任何的补偿。
3.如果能够证明以上的这些条件的话,就可以申请工伤死亡保险的赔偿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因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有什么
由于工作中的严重意外事故丧生的情况下,所得的赔偿标准具体明确如下:
第一,会给予6个月时间长度的社保统筹区域中某一年份里职工月平均工资数作为丧葬补贴;
第二,可能需要支付给那些因工死亡的员工家属一些养老费,数量是死者生前所提供的主要生活来源占其总月收入的百分比乘以总月数;
如果他们没有任何劳动能力的话,这个费用还可以适当提高;
第三,提供一次性的津贴给其非固有的亲属,具体额度就是他们每个月需要支出的费用增加30%左右,如果他们之中有孤寡老年人或者孤儿,那么他们每个月能得到的金额在上述基础上再额外提高10%。
另外,针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死亡,还需支付一笔固定的补偿金,金额根据上一个完整财政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得出。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关于哪些状况可被界定为工伤范畴,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首先,员工在执行本职工作期间以及在规定的工作场所遭受的伤害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其次,尽管在非工作期间、非规定时间和场所进行准备性活动期间发生的工伤也应得到相应赔偿,比如,员工在往返于办公室与住所的途中遭遇的意外事故;再者,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受到第三方或外部暴力行为的侵害而导致身体损伤,如突遭抢劫等突发事件,同样应视为工伤;最后,当员工在外出工作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情况时,也应视作工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