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需要经过谁批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往往需获得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的批准许可方可进行。若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需要对某被拘留人员实施逮捕,则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准,如遇特殊情形,可予以适当顺延,增加一日至四日的申请期限。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严重犯罪嫌疑人,其审查批准的时间还可相应延长至三十日。原则上,人民检察院应于接到公安机关提出的提请逮捕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对是否批准逮捕做出最终决策。若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下达,那么公安机关应该在收到全面通知后立即释放嫌疑人,同时也须将执行该决定的具体情况告知人民检察院。对于某些需继续展开侦查工作,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应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须经公安或检察院批准。公安认为需逮捕者,应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批,特殊情形可延一至四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者可延至三十日审批。检察院应在七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逮捕。不批捕则公安应立即释放并通报检察院,符合条件者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期间信用卡无法归还如何处理
如您因犯罪行为而遭受刑事拘留,同时又面临着信用卡拖欠债务未偿还的困境,那么银行极有可能会以司法途径进行追索。
在此过程中,我们将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探讨和解答:
首先,当银行以民事诉讼形式向法院提交相关诉讼文件时,法院方面应当于收到诉状之日起的七日内完成对该案件的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
其次,若您所拖欠的信用卡款项总额已达到人民币十万元之巨,且经过银行两次正式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能按期偿还,那么这便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您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展开深入调查之后,通常情况下,需要经历大约四个月的时间,检察院方能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最后,我们为您提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为参考资料。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三、刑事拘留律师可以见面吗
在执行刑事拘留期间,律师具备资格与在押犯人进行面对面的会面。这是涉嫌犯罪人员所享有的法定权益之一。律师与被拘禁的嫌疑犯进行会晤,可向对方询问关乎事件的重要信息并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指导。同时,律师在进行会面时,其活动将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监控或干扰。然而,为了实现会面请求,需由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书以及来自律所开具的合法文件及授权书提交至看守所。值得强调的是,在进行律师会面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看守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万一面临看守所阻碍正当会面的状况,身为律师有权力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以及委托人的权益。
刑事拘留须经公安或检察院批准。公安认为需逮捕者,应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批,特殊情形可延一至四日。流窜、多次、结伙作案者可延至三十日审批。检察院应在七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逮捕。不批捕则公安应立即释放并通报检察院,符合条件者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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