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申请破产之后,其财产的处理将依法遵守特定的法律程序与原则。
首先,代表破产进程中的各个环节负责的破产管理人将会对该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全面且详尽的清算与评估工作。在此清算阶段,将依据以下固定次序来偿还债务人的债务:
第一是用于实现破产程序正常运作的破产费用以及与破产程序相关的共同利益债务;
其次是优先保障员工的权益,包括支付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以及抚恤金等,同时还需将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纳入其中;
再次是除了上述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拖欠的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后,财产处理遵循法定程序。破产管理人全面清算资产,按序清偿:先破产费用与共同债务,次员工权益(含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及社保费),再社会保险费与欠税,最后普通债权。确保公正合法。
二、公司申请破产债务怎么解决
在企业面临破产之际,我们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对所有资产进行清算,并依据明确的顺序进行偿付:
首先是所有破产费用,这包括了所有破产事件中的诉讼费用及由州政府管理、变卖以及分配债务人财产的有关费用等;
其次,我们需要根据益债的范畴来处理这些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由于特别管理人或者是债权人向对方请求履行双方都尚未完成的合同,从而产生的债务;
第二,由于债务人财产受到无因管理所带来的无因管理之债;
第三,因为债务人不当利益而产生的债务;
第四,为了使债务人能够持续经营下去而需支付的劳动报酬与社保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其他各类债务;
第五,由于在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或是其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不力而造成他人损失产生的债务;
第六,更为严重的,因债务人财产对他人造成伤害产生的赔偿责任。
接下来是我们需要考虑的第三部分,也就是破产人拖欠为其提供服务的员工报酬及其相关保险费用,还包括破产人没有按时缴纳的除前述费用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最后仍不能忽视的,便是所有的普通破产债权,这也是我们在清算过程中需要精准统计并核实的重要内容。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公司申请破产债务如何偿还
公司于面临破产之时,债务的偿还顺序往往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规定。首先在破产清算阶段,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将会被优先清偿。随后,根据如下顺序依次对各类债务进行清偿:第一类,即为破产人士所拖欠员工之工资以及医疗、残疾补贴、抚恤款项等,其次为员工个人账户内应计入之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令所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之补偿金;第二类,涉及破产人士所欠付之除前述各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及税务款项;第三类,则指破产者所负债普通破产债权。在此,需特别提醒的是,若破产财产无法满足上述各条清偿需求的全额,那么将依照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破产后,财产处理遵循法定程序。破产管理人全面清算资产,按序清偿:先破产费用与共同债务,次员工权益(含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金及社保费),再社会保险费与欠税,最后普通债权。确保公正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