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乃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所实施的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通常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必要的条件:首要的,便是该案件的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将其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情况。如本案情属轻微,社会危害性程度较低,对社会治安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所造成的威胁亦相对较小时,便可考虑采取这一强制措施。次之,若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型惩罚,但经综合评估发现其采行取保候审后,无疑不会产生任何新的社会危害性时,同样可以采纳此种方式。
再次,倘若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在身怀六甲的孕妇,又或许正在哺乳期的女性,由专家组进行风险评估后发现她们具备足够保障其不致引发社会危害性的能力之后,也可以选择取保候审。进一步地说,倘若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足够长的时间,但是他所涉及的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诉中的一项强制措施,适用于可能被判轻刑或附加刑、案件轻微、社会危害小的情况。若被告有重刑风险但不会新增危害,或特殊人群如病患、孕妇、哺乳期妇女经评估无社会危害,也可采取。此外,若被告被长时间羁押而案件未决,也应考虑此措施。
二、采取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条件
适用取保候审之必要条件如下:
第一,在案人员的羁押期已满,然而相关案件尚无明确结论,此时便需启动取保候审程序;
第二,涉案人士所涉嫌的犯罪行为有望被判定科处管制,拘役或独立执行附加刑;
第三,预计其所应受的惩罚为有期徒刑以上,若允许其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危害性;
第四,如某人患上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或是身怀六甲者又或是正在哺乳期内的母亲,对他们进行取保候审亦不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采取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之一刑事强制措施。其适用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在某种情况下独立适用附加刑;其次,若犯罪行为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并经评估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再者,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样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前提是此举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最后,当事例审理期限已到,但仍未得出结论时,也可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做出是否实施取保候审的决定时,需全面权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事例的性质、情节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程度等多重因素。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地区等。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诉中的一项强制措施,适用于可能被判轻刑或附加刑、案件轻微、社会危害小的情况。若被告有重刑风险但不会新增危害,或特殊人群如病患、孕妇、哺乳期妇女经评估无社会危害,也可采取。此外,若被告被长时间羁押而案件未决,也应考虑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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