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到期还可以延续吗
在领取自诉人保护的状态即将到期之际,往往无法通过延续来延长其有效期。
该项法律程序乃属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且有着明确的期限限定。
就实际操作而言,若某起案件在领取自诉人保护令所规定的期限于临界点之时,仍然未能圆满解决,那么便需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审查起诉或审判工作,此时通常会采取变更强制措施的方式,而非仅仅将领取自诉人保护令的期限予以简单延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领取自诉人保护的状态即将到期之际,往往无法通过延续来延长其有效期。 该项法律程序乃属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且有着明确的期限限定。 就实际操作而言,若某起案件在领取自诉人保护令所规定的期限于临界点之时,仍然未能圆满解决,那么便需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审查起诉或审判工作,此时通常会采取变更强制措施的方式,而非仅仅将领取自诉人保护令的期限予以简单延续。
二、被取保候审不能开车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员通常允许驾驶车辆,除非其驾驶证已被依法扣留。
然而,若该取保候审人员计划驾车离境其居住城市或县城时,需向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专门递交书面申请,详细列明事由、目的地、行驶路线、交通工具选择、往返时间以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新罪怎么办
若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内,犯罪嫌疑人又涉嫌新的违法犯罪行为,且该犯罪行为的性质较为恶劣,影响程度较深,首先,当地公安机关会立即启动对新发现的犯罪行为的立案侦查程序。在此过程中,原有的取保候审措施可能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或变更,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因此而被依法逮捕。针对新发现的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将其与此前已经涉及的事件合并审理,并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在量刑阶段,新发现的犯罪行为将被视为加重情节,对犯罪嫌疑人的最终定罪量刑产生重要影响。司法机关会根据全案的事实真相、证据材料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和考量后,确定最终的判决结果。若新发现的犯罪行为性质极为严重,或者犯罪嫌疑人存在逃避侦查、审判等拒不服从法律权威的行为,其必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新的犯罪行为,将不可避免地对犯罪嫌疑人的最终定罪量刑带来重大而深远的不良影响。
在领取自诉人保护的状态即将到期之际,往往无法通过延续来延长其有效期。 该项法律程序乃属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且有着明确的期限限定。 就实际操作而言,若某起案件在领取自诉人保护令所规定的期限于临界点之时,仍然未能圆满解决,那么便需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审查起诉或审判工作,此时通常会采取变更强制措施的方式,而非仅仅将领取自诉人保护令的期限予以简单延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