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工伤的医疗期结束之后,员工薪酬的结算与发放时间须遵循雇主既定的薪资支付周期来执行。一般而言,雇主有责任在双方约定的薪资支付日期向员工支付薪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若雇主蓄意拖延薪资发放,则员工有权要求雇主尽快履行支付义务,甚至可能寻求相应的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工伤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员工在遭受工伤意外之后所享有的各项权益和福利待遇,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均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工伤人员在停工治疗及康复修养期间,其原薪酬待遇应保持不变,并且应由用人单位每月按时发放给他们。
在此期间,即停工留薪阶段,通常为期不超过十二个月。
若伤势较为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社区实际情况进行确认,亦可相应地适度延长留薪期限,但延长时长亦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待工伤人员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止发放其原有薪酬待遇。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标准,他们从此享有伤残等级对应的相关福利待遇。
至于生活无法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所需的照护问题,则仍需由用人单位负责并负担相关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工伤医疗期后工资规定是多少
当工伤医疗期限告罄之时,对于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将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确定。
通常而言,在员工因工伤而处于停工留薪期间内,其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均保持不变,且该部分款项将由所属单位按照既定的周期予以支付。
然而,在停工留薪的时限届满之后,倘若员工经过鉴定被判定为存在伤残等级,则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领取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假设在劳动或聘用合同到期,亦或是员工自行决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的情况下,则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员工未能通过鉴定获得伤残等级,那么在返回工作岗位之后,其工资将按照正常工作状态下的标准进行发放。
若是由于身体原因无法继续从事原有的工作,用人单位有责任为其重新安排新的工作岗位,并且工资也将按照新工作岗位的标准进行发放。
工伤医疗期结束后,员工薪酬结算及发放应依雇主既定薪资周期执行。雇主须按约定日期支付薪资,严禁拖欠或克扣。若雇主故意延迟,员工有权要求立即支付,并可视情况追索赔偿,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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