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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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这是天经地义的,毕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劳动者被迫离职,用人单位需要给予赔偿,以此来弥补劳动者的损失。这样的规定,对劳动者来说是一种合理的保护和补偿。
公司拖欠工资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一、公司拖欠工资辞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在公司无故拖欠员工薪资从而导致员工提出离职的特殊情况中,员工有权利主张获得经济补偿。在这样的条件下,员工作为社会劳动群体中的个体,理应享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本权利。由于公司无理拖欠员工薪资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因此,当员工因无法忍受而被迫解除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时,他们应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公司拖欠工资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在此,您完全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立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同时,您还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向该公司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具体来说,如果存在用人单位未及时发放员工薪资的现象,那么这就构成了法定的能够立刻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您在用人单位中工作的年限,每累计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您已服务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则可以视为已经工作了一年并以此类推计算经济补偿金额。

如若工作时间尚未达到六个月,那么也会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特殊情况下,即倘若用人单位因为遭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或者严重战争,导致无法按期支付薪水,抑或是企业确实面临生产经营困境以及资金周转不畅,经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商讨同意之后,可以对您的薪水进行暂缓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拖欠工资上了法庭会怎么判

关于公司拖欠薪酬引发诉讼的问题,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情形做出公正的审判裁决。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从以下几个关键角度加以关注:首要任务是明确确定劳资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以及所约定薪资待遇的详细内容;其次,对被告方(即欠薪企业)拖欠薪酬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比如审视其是否确实面临运营困境等因素。如若公司无法给出正当理由却仍旧拖欠薪水,那么法院极有可能判定该公司需全数支付拖欠的工资金额,同时还可能附加支付逾期利息等相关费用。除此之外,倘若拖欠薪资的行为情节严重,法院甚至可能判处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后,若被告方未能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受害者(即被拖欠薪水的员工)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值得一提的是,具体的审判结果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材料的充分程度。

公司无故拖欠薪资,员工有权主张经济补偿。作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是基本权利。公司此行为违法,员工若因此被迫离职,应获经济补偿,以弥补损失。这是对员工合法权益的合理保护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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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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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这就是实践当中,经常用到的员工行使被迫辞工权,要求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员工辞工一定要保留证据,不但要证明自己辞工了,还的证明自己辞工的理由真是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实践当中,有的员工为了早日离职又担心单位不批准自己辞工要求,就以自己生病或者另有发展等个人原因申请辞工,然后又找到单位存在上述违法情况的证明,想以此为由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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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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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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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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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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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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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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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
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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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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