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社保仲裁不受理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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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仲裁没有受理没有缴纳社保的问题,那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让他们督促单位补缴。监察部门会监督并且查处违法行为。同时,也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让他们责令单位补缴。要是因为这个受损失了,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起诉要求赔偿。
未缴纳社保仲裁不受理怎么处理

一、未缴纳社保仲裁不受理怎么处理

若在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申请仲裁未能得到受理,您可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请求该部门督促相关用人单位及时补缴社会保险。劳动监察部门具有法定职权,能够对各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状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并有权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发出整改指令。此外,您也可以向负责管理社会保险事务的经办机构反映问题,由该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责令用人单位尽快完成社会保险的补缴工作。

最后,倘若由于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而给您带来了实际经济损失,您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未缴纳社保有哪些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雇员在公司工作期满一整年后,有权获得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此项补偿金将作为对雇员在公司服务期间的肯定和奖励。

此外,对于雇佣关系存续期间未能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雇主需全额予以补缴。

同时,若是在合同签署环节出现了疏漏,没有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雇主需要向雇员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公正的补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的明确规定:

若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雇员均可自主决定结束与雇主之间的劳务关系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内容履行合同义务,保障雇员的劳动安全或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二)未能按时足额发放雇员工资

(三)未能依法为雇员按时足额上缴社会保险费用;

(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伤害到雇员合法权益;

(五)由于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述原因导致双方劳动合同程序不规范,合同效力终止;

(六)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雇员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未缴纳社保赔偿金额是多少钱

对于未按照法定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所带来的赔偿责任,其数额并无固定定式可言,应当根据诸多因素进行全面权衡后最终确定。

通常情况下,若由于雇主未能依规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从而引发了相关利益受损情况,受害人则有权利向雇主要求经济赔偿。

赔偿的酌情数额可能涵盖到由于社会保险未及时缴纳而使当事人无法享受到的各项权益,比如养老金的损失、医疗费用报销的损失等等。

具体的计算过程相对较为繁琐,需要结合多种要素进行核算,就如同养老金的丧失部分,这便需要依据受害者的工作年限、其薪资水平以及当地有关社会保障事业的政策法规等各个方面做整体性的判断和考虑。

倘若受害人因为雇主没有依照法律规定为自己购买社会保险,选择解除了与公司的劳动关系,那么他们还有可能因此获得一定额度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将按照该工人工龄的长短决定,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总而言之,关于未按照法定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所带来的赔偿责任,其数额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评估。

若仲裁未受理未缴社保问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促其督促补缴。监察部门可监督并查处违法行为。同时,可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责令补缴。若因此受损,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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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社保仲裁受理吗
在实际生活中,仲裁机构常常会处理社保缴纳方面的争议。不过,在处理这些争议时,需要根据各地不同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来证明双方存在雇佣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这样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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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社保缴纳少缴,公司可以仲裁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因公司少缴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讼。 《高级人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也有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或按规定给付相关费用的,应予受理。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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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叔叔前段时间在公司工作的时候,我叔叔他们公司拖欠了我叔叔的工资,也不和我叔叔签订合同缴纳社保,叔叔要求公司缴纳社保的时候,劳动仲裁能否裁决缴纳社保金
[律师回复]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
一般是指当人们想要买房、落户、办理退休等需求时,发现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没有达到享受相应待遇的要求,从而需要补缴之前没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确保可以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
补缴条件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社保断缴,是否必须补缴
不一定。解读:社保法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单位没缴纳社保劳动仲裁补缴社保怎么补
[律师回复] 对于单位没缴纳社保劳动仲裁补缴社保怎么补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就是缴纳社保的种类不同,很多职工都知道,在职时公司会为我们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所能缴纳的只有养老和医疗保险这两种,因为按照规定其余的三险一金个人是无法缴纳的。
  
二、单位职工所缴纳社保是带有强制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缴纳比例不同
  五险一金缴费总额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公积金缴费比例)3元的大病医保这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都是由个人和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共同缴纳(各地的社保缴费比例略有差异)一般来说企业所占的比重要大,以北京为例: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0.8,0.2
  
3、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91,个人缴纳23元(大病医保),至于工伤和生育保险个人是不需要缴纳的,全部由企业买单,如果换做是个人,则需要个人全部缴纳。
  
四、缴费险种和比例不同,在计算退休时退休待遇就会有所差异,根据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女性参保人员在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是否区别的,单位女干部一般是55岁,女工人50岁,而个人的一律是55岁,男性参保人的退休年龄是相同的,目前都是6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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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社保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如果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但是仲裁机构没有受理,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己的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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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你好,我们的公司刚招聘时候说好上保险的可是一直没有给缴纳,我想要问一下缴纳社保仲裁裁定书的有关问题,
[律师回复] 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对仲裁纠纷案件作出裁决的法律文书。裁决书是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依法对争议案件作出裁决的书面文书。制作裁决书应做到事实表述要清楚,引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准确适当。
  仲裁裁决书是指仲裁庭在认定证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当事人提出的仲裁请求或反请求及其相关事项作出决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我国《仲裁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这些都是制作仲裁裁决书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和修改。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行使仲裁权的集中体现,是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仲裁裁决书既反映了仲裁庭审理案件的水平和公正性,又直接影响仲裁机构声誉和形象。一份好的裁决书,不但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自觉地履行,而且可以迅速有效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市场经济的效率。因此,制作好仲裁裁决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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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社保仲裁怎么判
社保争议仲裁需依据事实与法规进行。若雇主未依法为劳动者足额缴纳社保,仲裁机构会裁定其补缴。要是因为没缴社保,导致劳动者经济受损,雇主还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以此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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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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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社保可以仲裁吗
当事人如果没有按时缴纳社保,依然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此来维护自身权益。仲裁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然后公正裁决。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据,以此来证明雇佣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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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 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们缴社保,我们员工想申请仲裁,请问社保缴纳申请仲裁的时效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公司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免除该义务。本案中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自动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条款,是无效的。用人单位切不可认为只要员工书面同意,公司就可以不缴纳社会保险。
其次,对于社会保险费有没有时效这个问题,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没有时效之说。因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故凡是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均应全额补缴,没有时效的限制。
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有仲裁时效。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社会保险费的争议也属于劳动争议,故也同样适用一年仲裁时效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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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堂姐刚从老家出来工作,找了一份工作之后公司不给缴纳社保,不缴纳社保能否申请劳动仲裁的
[律师回复] 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是“仲裁前置”这是没有问题的。
  《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则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由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或按规定给付相关费用的,应予受理。
  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当出现需要被保险的事由时因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导致员工不能享受各项社会保险,所造成的损失可以主张由单位进行赔偿,此类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其对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并监督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2)由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或按规定给付相关费用的,应予受理。
我在刚刚进入工作的时候,就公司谈好了相关的福利待遇。公司承诺在我工作之后给我缴纳社保。可是到现在合同还没有签订,其他的东西都没了。入职时缴纳了社保申请仲裁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没有交社保,本人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该请求。只要能提供出公司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据,通常仲裁结果就是补缴社保费用。
另外,员工可以此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索赔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
拓展资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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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缴纳社保可以仲裁吗
根据你提供的内容,我梳理了下相关法律关系:1.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缴。2.员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可以解决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的问题。3.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公司会被责令整改,员工也可以向公司追讨相应赔偿。以上是对主题的一些修改,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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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依法缴纳社保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律师回复] 对于未依法缴纳社保能申请劳动仲裁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的,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企业未与员工缴纳社保,网上怎么仲裁
[律师回复] 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补缴,同时可以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及经济补偿金。
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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