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途中出了事故算工伤吗
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属于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意外事故,或者遭遇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以及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所引发的事故伤害,均可被视为工伤范畴。
然而,倘若此类事故系由当事人自身主要责任所导致,则将无法视作工伤处理。通常情况下,对于责任界定之判断需根据当地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如具备工伤申报资格,职工或其家属即可向用人单位所属统筹地域范围内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上班途中出车祸是否属于工伤
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交通意外的情况下,其是否能被认可为工伤并非绝对,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假如该意外不是因劳动者本人的主要责任所引发,那么从工作岗位前往目的地的途中遭遇该类不幸事件便有可能得到工伤的认证;
反之,若是由劳动者本人的主要责任导致了此次车祸,则无法获得工伤的认可。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在上下班途中所遭受的非自身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诸如地铁、公交船只、铁路等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及客运轮渡相关的事故所带来的伤害,均可被认定为工伤范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上班途中出车祸怎么判
在您的上班途中不幸遭遇了车祸,这可能牵涉到工伤赔偿以及交通事故赔偿的两个重要环节。对工伤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员工在上班或者下班的路途中遇到并非自身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时,依法应该被认定为工伤。至于如何判断交通事故的责任,则需要依照事故发生现场的各种情况,例如双方的行车方向、交通标志、车辆状态、驾驶操作等等诸多因素,再由当地的交警部门进行核实并给出权威性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而来确定各方责任的比例。假如在此次事故当中,员工所负的责任仅仅是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没有任何责任的话,那么他们不仅可以得到交通事故的赔偿,同时也能享受到工伤待遇。然而,如果员工在事故中承担了主要责任或者全责,那就无法被认定为工伤了。关于工伤赔偿,它包含了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多个方面;而交通事故赔偿则涵盖了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多个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具体项目上,这两种赔偿方式是不能够重复主张的。
上下班途中非主责交通事故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地铁、轮渡、火车)发生的事故伤害属工伤。若事故由个人主责引起,则不认定为工伤。责任判定依据交警事故责任书。符合条件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