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非因工伤病补偿怎么算
员工若是未因工伤而患病,那么在公司规定的医疗期限之内,用人单位不得擅自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若医疗期满之后,该员工仍然无法胜任原有的工作岗位,亦或是无法适应用人单位为其重新安排的其他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该员工,并且合理地支付其一个月的薪资之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赔偿金的支付将依照该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决定,即每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标准。对于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则按照一年来计算;而对于工作年限低于六个月的员工,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职工非因工负伤致残时用人单位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对于受到企业职工因非事先确定因素所导致伤害而致残,或者经过医生或者医疗机构诊断出患有难以治愈的病症的员工,在其接受医疗治疗期间结束后,若已无法再继续从事原有的工作岗位;同时也无法胜任用人单位另行为其分配的工作任务,那么,该职工应得到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我国关于工伤以及职业性疾病的鉴定标准,对其身体状况进行相应的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我们对其作出的评估结果显示属于1至4级的等级范围,则意味着这位员工应当从日常的劳动岗位上退出,与雇主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相关的退休、离职手续,以此来享有退休、离职人员所特有的待遇权益;倘若患者的评估结果区分于第5至10级之间,并且正处在医疗期内,那么用人单位在此期间是禁止解除与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三、职工非因工受伤期间工资标准规定是多少
依据我国现行法例规定,劳动者因非职业原因遭受伤害进行疗养时,于法定的医疗期之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病假薪资亦或是疾病救助费用,病假薪资以及疾病救助费用的金额可低于当地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然而必须保证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百分之八十。
关于具体的支付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域以及用人单位的规定而存在差异。
若用人单位内部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对于病假薪资有明确的规定,并且这些规定并未违反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条款,则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来执行。
总的来说,保障劳动者在非职业原因遭受伤害期间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援助,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满足,这是我们的首要原则。
员工非因工伤患病,公司不可在医疗期内解雇。期满后员工不能恢复原职或适应新岗位,公司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并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方可解雇。赔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但超六月按一年算,不足六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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