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致人死亡责任认定标准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0-04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意外伤亡责任判定是个复杂的事情,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说,交通法规有没有遵守,有没有酒驾毒驾这些违法的情况,还有疏忽或过度自信这些因素。要是在工作场所出的事,还得看安全规范执行得怎么样。处理道路事故一般是根据现场勘查、监控、目击证词这些多源证据,综合判断责任比例。
事故致人死亡责任认定标准有哪些

一、事故致人死亡责任认定标准有哪些

关于造成人身伤亡之意外事件的责任判定,涉及到诸多复杂的因素。例如,事故发生之际,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交通法规,是否涉及到诸如酒后驾车、吸食毒品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以及是否存在因疏忽大意或者过度自信而导致的主观过失。若该事故发生于工作场所,则需进一步审查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范的操作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还需要根据现场勘验、监控录像、目击者陈述等多方面的证据材料,以确定各相关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如何赔偿

在道路交通事件中导致他人丧生的情况下,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保险公司将提供相应的补偿。

这其中,交强险能够给予最大赔付额度为11万元,其余部分则由商业补充保险或者被保险人自行负担。

当被保险人对此次事故并无过错且无须担负某种责任时,针对死亡与伤残方面的赔偿限额设定为11,000元;

对于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同样为1,000元;

至于财产遭受损害,该限额默认为100元。

其次,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这两项内容项下,保险公司将承担支付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同时还包括必要且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以及营养费。

通常情况下,遇难者家人会选择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出意外,驾驶人员没有向律师寻求帮助并且缺乏相关法律知识的话,在理解和审查对方律师提出的赔偿要求时容易出现疏漏,进而导致在死亡赔偿金的索求金额上支付过多。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到,即使遇难者家属未雇佣律师,面对高昂的死亡案件赔偿金——往往超过百万元以上——驾驶人员可能根本无力承担。

这种情况下,若缺乏律师协助为其争取适当减少赔偿,如导致赔偿金额超过30万元以上,驾驶人员可能会因涉及交通肇事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事故致人死亡全责任怎么判

若是因交通肇事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并且该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的话,那么这种情形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法律规定,此类事例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然而,如果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避责任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其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惩罚,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肇事者因为逃跑而导致受害人死亡,那么他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实际量刑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例如肇事者是否积极进行赔偿、是否获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是否有自首情节等等。此外,法院也会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以及社会危害性等因素进行深入评估。如果肇事者能够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谅解,那么在量刑方面可能会得到适当减轻。

意外伤亡责任判定复杂,需考量交通法规遵守、酒驾毒驾等违法、及疏忽或过度自信。工作场所事故还涉及安全规范执行。道路事故处理则依据现场勘查、监控、目击证词等多源证据,综合判定责任比例。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5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事故致人死亡责任认定标准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8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8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1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6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7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0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3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2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6****75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4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6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6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2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5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车祸致1人死亡刑事责任如何认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新增加的 第三个罪刑阶段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理论界与实践界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其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 第二,“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 第三,是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罪量刑是否要以逃逸行为之前的交通肇事行为构成犯罪为必要前提, 第四,是“新刑法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是否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的情况。下面笔者将对以上问题作出详细论述。 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 关于“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学界主要有四种观点: 其 一,认为属于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的罪后表现,其行为与罪过均与前两个罪刑阶段相同,只是情节不同,因而规定了更重的法定刑,属于情节加重犯; 其 二,认为是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其 三,认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第 一、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第 二、行为人肇事后,遵守了 第一次违反的注意义务,但疏忽了其他的注意义务,而这一疏忽造成了 第二次肇事,致使前次肇事受害者之外的其他人死亡。 其 四,“因逃逸致人死亡”因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即事实上发生了二次交通肇事: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 笔者认为,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应当 首先从立法意图和立法技术层面来考虑。 首先,刑法增设的这一条款反映了当时的司法实践同犯罪作的实际需要。从司法实践有关交通肇事罪的调查结果显示来看,几近50%的肇事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罪责而逃逸,使被害人因此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死亡,导致了危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也给公安交警部门的侦查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腐化了社会善良的风俗,而且直接造成了不必要的更大的损失,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此类状况的发生,立法者认为有必要对于逃逸的行为人予以加重处罚,并基于此,在交通肇事罪中增设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第三个罪刑阶段。所以从立法者的本意来看,逃逸致人死亡应该是指那些肇事者因为害怕承担罪责,而驾车逃窜,以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情形。 其次,从立法技术上看,交通肇事罪共分为三个罪刑阶段 其 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三个罪刑阶段分别以以分号相隔,法定刑的立法模式也是衔接型中的由轻到重的递进方式。可见立法者认为这三个罪刑阶段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由轻到重。  同时这三个罪刑阶段中两次出现“逃逸”,其中,第二个罪刑阶段要求交通肇事后逃逸,在司法解释中将其进一步明确为逃逸之前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侧重点在于强调肇事后逃逸这一行为,以之作为加重法定刑的情节。而第三罪刑阶段中的逃逸并未要求“交通肇事后”,司法解释也只将其具体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也没有明确这里的“逃逸致人死亡”是否要求其之前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此,我们既可以理解为这有可能是基于立法力求文字简洁的考虑,而默认了此中的逃逸要求有交通肇事罪为前提,也可以认为立法者认为此处是否要求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重要,因为此处的侧重点在于逃逸这一行为导致的被害人死亡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说,因为有了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才有必要将对逃逸这样行为的处罚法定刑提到更高的档次。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5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逃逸致人死亡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新增加的 第三个罪刑阶段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理论界与实践界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其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 第二,“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 第三,是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罪量刑是否要以逃逸行为之前的交通肇事行为构成犯罪为必要前提, 第四,是“新刑法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是否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的情况。下面笔者将对以上问题作出详细论述。 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 关于“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学界主要有四种观点: 其 一,认为属于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的罪后表现,其行为与罪过均与前两个罪刑阶段相同,只是情节不同,因而规定了更重的法定刑,属于情节加重犯; 其 二,认为是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其 三,认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第 一、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第 二、行为人肇事后,遵守了 第一次违反的注意义务,但疏忽了其他的注意义务,而这一疏忽造成了 第二次肇事,致使前次肇事受害者之外的其他人死亡。 其 四,“因逃逸致人死亡”因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即事实上发生了二次交通肇事: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 笔者认为,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应当 首先从立法意图和立法技术层面来考虑。 首先,刑法增设的这一条款反映了当时的司法实践同犯罪作的实际需要。从司法实践有关交通肇事罪的调查结果显示来看,几近50%的肇事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罪责而逃逸,使被害人因此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死亡,导致了危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也给公安交警部门的侦查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腐化了社会善良的风俗,而且直接造成了不必要的更大的损失,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此类状况的发生,立法者认为有必要对于逃逸的行为人予以加重处罚,并基于此,在交通肇事罪中增设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第三个罪刑阶段。所以从立法者的本意来看,逃逸致人死亡应该是指那些肇事者因为害怕承担罪责,而驾车逃窜,以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情形。 其次,从立法技术上看,交通肇事罪共分为三个罪刑阶段 其 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三个罪刑阶段分别以以分号相隔,法定刑的立法模式也是衔接型中的由轻到重的递进方式。可见立法者认为这三个罪刑阶段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由轻到重。  同时这三个罪刑阶段中两次出现“逃逸”,其中,第二个罪刑阶段要求交通肇事后逃逸,在司法解释中将其进一步明确为逃逸之前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侧重点在于强调肇事后逃逸这一行为,以之作为加重法定刑的情节。而第三罪刑阶段中的逃逸并未要求“交通肇事后”,司法解释也只将其具体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也没有明确这里的“逃逸致人死亡”是否要求其之前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此,我们既可以理解为这有可能是基于立法力求文字简洁的考虑,而默认了此中的逃逸要求有交通肇事罪为前提,也可以认为立法者认为此处是否要求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重要,因为此处的侧重点在于逃逸这一行为导致的被害人死亡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说,因为有了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才有必要将对逃逸这样行为的处罚法定刑提到更高的档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如何去认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如何去认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同事小唐因突发疾病导致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事故认定书定为他的全责,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书有哪些具体规定?
[律师回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1
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1
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1
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1
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1
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1
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致致人死亡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交通肇事逃逸致致人死亡如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构成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满足上文所论及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要件。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在情节上的加重。因此,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首先得满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成立,而这包括三方面
(1)必须以交通肇事行为的发生为前提。
(2)行为人必须在行为发生后积极实施逃逸。
(3)行为人逃逸有一定的主观动机。
2、必须符合《交通肇事解释》第5条第1款对“因逃逸致人死亡”做出的明确解释。
即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这个规定是明确的,不能将其与其他情形混作一谈。比如有这样的案例,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形,这显然不是“因逃逸致人死亡”,而应当认定为故意。
3、交通肇事者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受害人的死亡必须是因为肇事者的逃逸行为造成的。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但被害人的死亡却是因为介入了其他原因造成的,如被害人由他人送往医院抢救途中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致死等,就不应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再者,必须是行为人逃逸行为在前,而伤者因行为人逃逸而死亡的结果发生在后,两者之间存在这个顺序关系。如果交通事故发生时伤者当场死亡,则不能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而应适用《刑法》第133条规定的第二种量刑幅度予以处罚。
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样判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依照《刑法》第113条的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的;
2、重伤一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三万元至六万元之间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二人以上死亡;
2、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六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符合上述
(一)或
(二)的规定,按照
(一)或
(二)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酒后驾车的;
3、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4、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5、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去认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如何去认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逃逸致致人死亡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致致人死亡如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构成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满足上文所论及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要件。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在情节上的加重。因此,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首先得满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成立,而这包括三方面
(1)必须以交通肇事行为的发生为前提。
(2)行为人必须在行为发生后积极实施逃逸。
(3)行为人逃逸有一定的主观动机。
2、必须符合《交通肇事解释》第5条第1款对“因逃逸致人死亡”做出的明确解释。
即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这个规定是明确的,不能将其与其他情形混作一谈。比如有这样的案例,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形,这显然不是“因逃逸致人死亡”,而应当认定为故意。
3、交通肇事者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受害人的死亡必须是因为肇事者的逃逸行为造成的。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但被害人的死亡却是因为介入了其他原因造成的,如被害人由他人送往医院抢救途中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致死等,就不应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再者,必须是行为人逃逸行为在前,而伤者因行为人逃逸而死亡的结果发生在后,两者之间存在这个顺序关系。如果交通事故发生时伤者当场死亡,则不能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而应适用《刑法》第133条规定的第二种量刑幅度予以处罚。
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样判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依照《刑法》第113条的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的;
2、重伤一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三万元至六万元之间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二人以上死亡;
2、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六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符合上述
(一)或
(二)的规定,按照
(一)或
(二)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酒后驾车的;
3、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4、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5、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5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同等责任怎么认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候,当出现同等责任时,当事人均不涉及刑事责任,肇事者均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赔偿分为两个部分组成,首先是保险公司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赔偿;赔偿完毕后,不足的部分,均按照责任认定中,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责任认定书多久出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样认定 1、必须满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要件。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行为在情节上的加重。因此,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首先得满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成立,而这包括三方面 (1)必须以交通肇事行为的发生为前提。 (2)行为人必须在行为发生后积极实施逃逸。 (3)行为人逃逸有一定的主观动机。 2、必须符合《解释》第5条第1款对“因逃逸致人死亡”做出的明确解释。 即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这个规定是明确的,不能将其与其他情形混作一谈。比如有这样的案例,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形,这显然不是“因逃逸致人死亡”,而应当认定为故意。 3、交通肇事者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受害人的死亡必须是因为肇事者的逃逸行为造成的。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但被害人的死亡却是因为介入了其他原因造成的,如被害人由他人送往医院抢救途中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致死等,就不应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再者,必须是行为人逃逸行为在前,而伤者因行为人逃逸而死亡的结果发生在后,两者之间存在这个顺序关系。如果交通事故发生时伤者当场死亡,则不能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而应适用《刑法》第133条规定的第二种量刑幅度予以处罚。 不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有哪些 1、交通肇事后,肇事者已通过电话等方式报警,由于惧怕被害人亲属殴打而逃离事故现场,这种情况,不应按交通肇事后逃逸来处理。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被害人亲属对自己造成人身伤害,而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 2、存在不能抗拒的原因,不能抗拒的原因消失后,又投案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例如,被告人张某在交通肇事后,立即让随行的人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当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被害人已经死亡。此时被告人张某也负伤在身,其家人将其送往医院,到达医院后,其委托亲属向公安机关报案。该案就不应认为具有逃逸行为。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5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交通肇事逃逸致致人死亡能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交通肇事逃逸致致人死亡能怎么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一、交通肇事逃逸致致人死亡如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构成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满足上文所论及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要件。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在情节上的加重。因此,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首先得满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成立,而这包括三方面
(1)必须以交通肇事行为的发生为前提。
(2)行为人必须在行为发生后积极实施逃逸。
(3)行为人逃逸有一定的主观动机。
2、必须符合《交通肇事解释》第5条第1款对“因逃逸致人死亡”做出的明确解释。
即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这个规定是明确的,不能将其与其他情形混作一谈。比如有这样的案例,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形,这显然不是“因逃逸致人死亡”,而应当认定为故意。
3、交通肇事者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受害人的死亡必须是因为肇事者的逃逸行为造成的。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但被害人的死亡却是因为介入了其他原因造成的,如被害人由他人送往医院抢救途中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致死等,就不应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再者,必须是行为人逃逸行为在前,而伤者因行为人逃逸而死亡的结果发生在后,两者之间存在这个顺序关系。如果交通事故发生时伤者当场死亡,则不能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而应适用《刑法》第133条规定的第二种量刑幅度予以处罚。
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样判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依照《刑法》第113条的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的;
2、重伤一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三万元至六万元之间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二人以上死亡;
2、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六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符合上述
(一)或
(二)的规定,按照
(一)或
(二)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酒后驾车的;
3、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4、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5、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交通肇事逃逸致致人死亡该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交通肇事逃逸致致人死亡如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构成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满足上文所论及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要件。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在情节上的加重。因此,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首先得满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成立,而这包括三方面
(1)必须以交通肇事行为的发生为前提。
(2)行为人必须在行为发生后积极实施逃逸。
(3)行为人逃逸有一定的主观动机。
2、必须符合《交通肇事解释》第5条第1款对“因逃逸致人死亡”做出的明确解释。
即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这个规定是明确的,不能将其与其他情形混作一谈。比如有这样的案例,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形,这显然不是“因逃逸致人死亡”,而应当认定为故意。
3、交通肇事者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受害人的死亡必须是因为肇事者的逃逸行为造成的。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但被害人的死亡却是因为介入了其他原因造成的,如被害人由他人送往医院抢救途中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致死等,就不应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再者,必须是行为人逃逸行为在前,而伤者因行为人逃逸而死亡的结果发生在后,两者之间存在这个顺序关系。如果交通事故发生时伤者当场死亡,则不能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而应适用《刑法》第133条规定的第二种量刑幅度予以处罚。
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样判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依照《刑法》第113条的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的;
2、重伤一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三万元至六万元之间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二人以上死亡;
2、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六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符合上述
(一)或
(二)的规定,按照
(一)或
(二)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2、酒后驾车的;
3、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4、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5、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因职业病导致死亡后是否认定为工亡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因为工作导致自己本不该有的疾病出现了,比如,白领一般都是颈椎病比较多,矿工的职业病是矽肺病,老师的职业病是呼吸道疾病等等,在职时,有这样的疾病,职工所在单位应该进行赔偿,如果职工退休后,职业病加重或者导致死亡呢这该怎么办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认定为工伤。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以上的条例,只要职工的职业病的诊断是有效的,在诊断鉴定1年的有效期内都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并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在职的退休员工因为职业病死亡的,其原单位应该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原单位拒绝,则可由家属提出申请。决不能因为职工不在职就不担负相应的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责任 > 事故致人死亡责任认定标准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