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违约拖欠员工工资的背景之下,员工选择辞去现有职务,理应得到相应的补偿金。当员工因为企业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和标准全额支付其劳动报酬而决定解除与企业之间的劳务关系时,企业应主动地向该员工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在这样的情况中,员工选择离职并非出于个人原因,而是由于企业方面的过失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企业拖欠工资有何后果,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为您详解,如若企业故意无故拖欠员工薪资,那么他们所面临的法律后果具体体现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他们需要及时偿还被雇佣人员的劳动报酬;其次,如果公司有不正当行为导致了员工失业,则还需额外支付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最后,若是企业的行为对员工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或损失,例如造成其身体上或精神上的创伤,那么企业还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对于那些采用克扣或是无理由拖延的方式拖欠员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有权介入,责令其尽快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以及经济补偿金,并且还可以附加要求支付赔偿金。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即针对任何一位因公司原因而失去工作机会的员工,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在公司服务的年限,以每年服务一个月工资为基准,支付相应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倘若服务时间跨度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整年的情形,则按一整年来计算补偿金额;而当服役时间不足半年的时候,则应当支付与其忍受痛苦与损失相匹配的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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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拖欠工资法人的后果严重吗
企业诚信度发生问题,资方拖欠工资,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迎来严重的后果。在引发的民事责任层面,员工有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企业支付所欠的薪酬,并且额外支付由公司行为所引起的经济补偿款等费用,所有这些作为企业代表的法定代表人,均可能负起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站在行政责任的视角来看,劳动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命令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员工应得的劳动报酬,如果企业未能按照规定执行,劳动行政管理机关甚至可以进一步命令企业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比例,向员工支付赔偿金。如果情况严重,甚至可能构成犯罪,例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那么法定代表人将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总而言之,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高度重视按时支付员工薪水的义务,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企业违约拖欠工资,员工无奈离职,依法应获补偿金。员工因企业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务关系,企业需主动给予合理经济补偿。此举非员工个人意愿,实乃企业过失引发,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应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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