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退休年龄的工伤就没有一次性医疗补助吗

最新修订 | 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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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超龄退休者是否能拿到一次性医疗补助,得分情况讨论。要是没领养老金或退休金,就有资格申请;要是已经领了,那补助申请可能就没戏了。所以啊,得综合多方面因素,才能做出公正的判断呢。
超过退休年龄的工伤就没有一次性医疗补助吗

一、超过退休年龄工伤就没有一次性医疗补助吗

对于年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是否享有一次性医疗补助,不能简单地予以肯定或否定。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若劳动者尚未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到相应的退休金,那么他/她仍然有资格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

然而,如果当事人已经享有了类似于上述的福利待遇,那么其获取一次性医疗补助的可能性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因此,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如何辞退

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法律体系中,对于离退休人员再度受聘于用人单位的情况,有着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和处理方式

根据这些规则,离退休人员应依照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聘用协议中约定的义务规范行事,且双方如有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意向,应按照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办理手续;

若协议中并无此项约定,则应通过友好磋商来加以解决。

这一系列严谨的规定均清晰表明,已享有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在被用人单位重新聘用时,他们与用人单位不成立劳动关系,无需签署常规意义上的劳动合同,而只需签署聘用协议。

由此可见,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所形成的是一种纯粹的劳务合同关系。

然而,需特别强调的是,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既定的劳动合同将会自动终止:

1.当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届满之时;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际;

3.劳动者不幸去世,或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是被宣告失踪之时;

4.用人单位遭受重大挫折,被依法宣布破产之时;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是用人单位自身做出决定,决定提前解散之时;

6.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时,劳动合同也会自动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超过退休年龄工亡赔偿金怎么算

对于已经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的工亡赔偿问题,其计算过程相对较为繁琐。一般而言,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法律关系往往不会被视为劳动关系,而更倾向于被界定为劳务关系。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或死亡,仍然有可能按照工亡的方式进行处理。工亡赔偿金的主要构成部分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的金额是根据上一年度该地区全体在职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得出,为期六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是按照死者生前的工资水平,按一定比例发放给那些因为工亡事件而失去主要生活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具体的具体赔偿数额需要综合考虑所在地区的工资差距、亲属状况等诸多因素予以精确计算。我们建议您务必做好充分准备,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证件、以及死亡证明等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是否给予超龄退休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需视情况而定。若其未享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则有资格申请。反之,若已享受相关福利,则补助申请可能受限。综上所述,需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方能做出合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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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吗
通常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很难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这是因为劳动关系发生了转变,不再适用于常规的工伤法规。但是,如果退休后被原单位返聘,并能证明伤害是在工作时发生的,且与工作相关,那么补助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评估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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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达到退休年龄,工伤十级是否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符合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之前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可以同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
1、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工伤职工按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期满合同终止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您好请问我工伤现在还在医疗期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还有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律师回复]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按照《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1、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2、《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
3、安徽省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15个月,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3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不足两年的,按全额的60支付;
(二)不足三年的,按全额的70支付;
(三)不足四年的,按全额的80支付;
(四)不足五年的,按全额的9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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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工伤赔偿就业补助金怎么算
超龄劳动者工伤后是否能获得就业补助金,这要看有没有领养老保险,以及具体情况。要是没领养老保险,到了退休年龄,那就可以按照工伤赔偿规定来领补助。不过,具体能领多少,还要考虑伤残程度、工资和当地经济状况这些因素。要是已经领了养老保险,那可能会有限制,或者干脆就领不到补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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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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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吗
超法定退休年龄者是否有权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退休后劳动关系终止,工伤赔偿可能有所不同。但如果劳动者未领取养老保险或退休金,仍可能获得补助,这需要视具体情况和地方法规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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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超过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可否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律师回复] 一、超过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可否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得看情况。
1、如果工伤职工没有办理退休手续也没有享受职工退休待遇,那么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仍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如果超过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办理了退休手续,则其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不符合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条件。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律师回复] 举例说明如下:r王某,男,苏州市工伤职工,现年满56岁不满57岁(距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鉴定为十级伤残,应当享有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0000.00×(100%——2年×20%)=1800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5000.00×(100%——2年×20%)=9000.00元。r江苏省人民政府r《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r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
9.5万元,六级
8.5万元,七级
4.5万元,八级
3.5万元,九级
2.5万元,十级
1.5万元。r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r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r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准标准的调整,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r第二十八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五至十级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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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工伤赔偿就业补助金怎么算的
工伤赔偿一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超龄未领养老金的工伤者的就业补助金计算尤其复杂。虽然他们超退休年龄未享养老金,但如果符合工伤认定,补助仍按常规标准算,但视具体情况调整。在计算时,需要综合考虑劳动能力损失及当地平均工资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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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年龄限制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构成工伤五至十级伤残等级的,在辞职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赔偿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自辞职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过诉讼时效则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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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工伤赔偿就业补助金怎么计算
超龄工伤就业补助金的计算较为复杂,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如伤情、薪资以及地区经济等。如果退休后复工时受伤,补助金可能会降低甚至没有。然而,如果能够证明存在合法的雇佣关系并且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仍然可以争取到一定比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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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有年龄限制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构成工伤五至十级伤残等级的,在辞职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赔偿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自辞职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过诉讼时效则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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