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开庭当天怎么走程序
在即将撤回羁押状态等候审判之际,开庭当日通常首先会有书记员对现场出席的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者进行身份核实与出席登记,并向他们宣读法庭相关规定和行为准则。
紧接着,便是由任免于此项目的审判长对当事人展开详细的确证工作,之后负责宣告案件的精要名称,同时将负责审理此案的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的名单予以公开传达,以便当事人知晓自身所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与义务,并对其有可能提出的任何回避申请给予充分了解的机会。
随后,将会展开法庭相关调查程序,其中包括由公诉方传唤并宣读起诉书的环节。
而在调查程序结束后,便会开启法庭辩论环节,由各方发言代表就相关议题发表各自的观点及立场。
最后的环节是由被告方代表作出最终总结性的陈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对认罪认罚的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取保候审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吗
对于已获准取保候审资格的人士,其仍然有权享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权益;
当相关人员因触犯法律等因素而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时,他们并未因此被剥夺参与劳作的权力。
基于《社会保险法》中的明文规定,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起合法用工关系以及劳动者都有责任按照规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倘若被取保候审者在此之前从未办理过社会保险业务,那么他们便可借助用人单位的协助,前往相关社保部门建立专属的社保账户,随后便可依照常规流程进行社保费用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三、取保候审开庭当天到庭吗
对于已获准保释候审的被告人,他们须在开庭当日亲自出席法庭审理。需要注意,保释候审并非指该事件已经了结,而只是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被保释候审者在此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有相关法律和规定,包括在收到传唤时应立即出庭接受询问等。若被告人不能提供充分且合理的解释,证明其无法准时到庭参加审理,那么法院有可能会依法变更此强制性措施,如将之转为正式的羁押或逮捕等。此外,未能按时出庭参与审理还有可能引发缺席审判的后果,这无疑会给被告人的辩护权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因此,从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我们建议那些已获准保释候审的被告人,在开庭当日务必遵循法庭规定,准时到达法庭,以积极配合整个庭审过程。
开庭前,书记员核实身份并宣读规则。审判长确认当事人身份,公布案件信息及审判团队,确保当事人知悉权利义务及回避申请权。随后,进行法庭调查,公诉方宣读起诉书。调查后展开辩论,各方就议题发表意见。最后,被告方作总结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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