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局仲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关于劳动仲裁的申请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关键信息:主要当事人的个人详情(例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现居住地以及联系方式);
被争议的企业名称、其法定代表人的名称及其职务、公司地址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详细资料;
具体明确的仲裁请求与期望金额,以及相应的事实根据和法律理由,这些内容都需要在申请书中体现出来。
除了提交正本外,为了符合行政程序的要求,申诉人还需要按照被诉讼人的数量准备相应份数的副本以备不时之需。
此外,在填写申请表时,应当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署(若由他人代理则需注明)。
2、在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诉案件材料的过程中,务必随附与该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复印件以及一份详尽的证据清单。
与此同时,证据及证据清单也应该以正本形式提交,并且还要按照被诉讼人的数量准备副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二、劳动局仲裁要什么证据
在处理劳动争议事件过程中所需要的证据,根据其形式与作用的不同,通常可以分为如下几个类别:
首先是“书证”类别的证据,主要包含了诸如劳动合同、在职期间所签署的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文件等;
其次是“物证”类别的证据,这类证据主要以实物形态存在,例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考勤打卡记录或者薪酬领取清单等等;
此外,还有名为“证人言语”的证据类别,其首要来源便是用人单位内部员工或其他已经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的证词遣要;
最后,也不能忽视那些由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期间录制下来的监控视频资料和录音带等罅漏出的视听材料作为重要证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第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三、劳动局仲裁庭怎么判
在处理劳动仲裁事例中,仲裁庭主要是根据当事人所呈交的各类证据以及客观实际情况,在参照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法律法规基础之上,展开深入且全面的研究和判断。这个过程中,仲裁庭通常要对诸如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内容修改、终止等多方面问题进行细致剖析。同时,还需要深入探讨和评估涉及到的劳工薪酬制度、工作时间安排、休息日和节假日的安排、社会保障措施、员工福利待遇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在做出裁决的时候,仲裁庭会特别关注双方提出的证据是否充足、证据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等因素。如果劳动者主张自己的权益,那么他们必须首先提供初步的证据来证明他们之间确实存在着劳动关系,并且他们的权益受到了损害。而作为雇主方,他们也有责任对自身的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举证。总的来说,劳动仲裁庭在处理此类事例时,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以确保裁决结果的公正性。然而,由于每个事例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最终的裁决结果可能会有所差异。
劳动仲裁申请需包含: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住址及联系方式;被争议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职务、公司地址及联系电话;明确的仲裁请求及金额、事实根据和法律理由。需提交正本及按被诉人数量准备的副本,并由申请人亲笔签署。提交时,应附相关证据复印件及清单,并提供正本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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