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后案子还能再判吗
在成功申请了取保候审之后,当事人依旧面临着被判定刑期的可能性。
需要强调的是,这仅仅是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涉及到的强制执行手段,无法预示事件的终止或罪犯无辜程度的确定。
假如在相关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正义教育等法定环节中,得到的证据真实且确凿,并且可以证明被告人才是真正的罪犯,那么公正的法庭将根据法律法规做出相应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时间属于服刑期吗
在考虑刑期计算时,需明确区分两种不同情境,即未进入服刑阶段与已进入服刑阶段。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法律强制性措施。
具体而言,取保候审及其同性质的监视居住均由县级以上地区公安局或相应级别公安机构落实执行。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尽管取保候审为法律所规定的强制措施,其核心意义并非重点在于惩处,而更多在于遏制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有可能实施的规避侦查、上诉以及法院审理等行为,从而确保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得以规范、有序地开展。
然而,服刑期间则主要涉及到那些已经经受过法律判决并被认定为罪犯的人群。
常见的刑罚类型包括:
鉴于取保候审本身并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刑罚类别,因此在计算刑期方面,它不应被视作进入服刑阶段的标志。
相比之下,对于那些在受到刑罚处罚之前,因某些原因而已被先行拘留的期限,应当纳入到服刑时间之中。《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的律师有责任吗
取保候审乃是一项重要的刑诉法令所设立的强制性措施。作为专为维护被告人权益而设立的辩护人而言,他们在处理取保候审事宜的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必定会因其面临的具体状况而有所不同。若是在此过程中,辩护人严格遵守了法律程序的规定,认真地向公安部门或检察院等司法机构递交了真实且完整的文件资料,并充分履行了其应有的谨慎注意及敬业勤勉等责任与义务,那么按照常理推断,他们并不会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然而,若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过程当中,辩护人故意提供虚假的信息或者误导相关司法机关,乃至严重违反法定的程序规定进行不当操作,引发取保候审环节出现问题,从而对当事人或整个司法程序产生负面影响的话,那么辩护人就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其中可能涉及到行业内部的纪律处罚,甚至可能触犯刑法,面临刑事指控。总的来说,对于辩护人在取保候审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责任,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是否尽到了其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在成功申请了取保候审之后,当事人依旧面临着被判定刑期的可能性。需要强调的是,这仅仅是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涉及到的强制执行手段,无法预示事件的终止或罪犯无辜程度的确定。假如在相关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正义教育等法定环节中,得到的证据真实且确凿,并且可以证明被告人才是真正的罪犯,那么公正的法庭将根据法律法规做出相应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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