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时,离职日期并非必然为立案提起仲裁的当日。
实际上,通常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的最终日期应当依用人单位方面正式宣告的解约事宜或者是劳动者接收到具体的解雇通告的时间作为依据。
若各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来合理终止合约,那么以各方商议出的最后协议日期为准则。
然而若是由于劳动者违背公司规定、违规操作等人事问题而被判定解除劳动合同,此时以用人单位方面对外宣布具体解聘决定且已有效地传达到劳动者手中的日期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时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及标准,详细内容如下所述:首先,经济补偿金将根据受雇员工其在本企业工作的积累时间,即每满一年,员工即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其次,对于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整年的员工,将会被视为已满一年,享受同等的一个月工资赔偿待遇;最后,针对服务期不足半年的员工,企业将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以作经济补偿。另外,若员工月工资超出企业所在地所在直辖市、设立的市级政府所发布的本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之数,则需依照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之金额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此外,在计算该项经济补偿金时,应以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实际所得的收入为依据,并按双方签订合同时所确定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最后,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最长年限应为十二年为止。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任何以下情况之一者,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首先是企业未能按照劳动合同中预先列明的条款,为员工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充足的工作环境条件;其次是对员工的工资发放未能做到及时并且足额支付;再次是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员工按时交纳社保费用;然后是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而对员工的切身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接下来是由法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某特定因素而致劳动合同失效的情况;最后是法律、行政法规授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特殊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有哪些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所需满足的条件,通常大致分为四种类别:1. 经由双方协商达致而解除。该种情形下的解除通常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平等互助、自愿协商的基础之上。2. 劳动者单方面行使解除权,例如当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标准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亦或是未能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况出现时,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3. 用人单位单方面行使解除权,如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实无法达到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损失等情况出现时,用人单位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解除权。4. 经济性裁员,例如当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或者生产经营过程中遭遇严重困境等特殊情况时,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决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要求,否则将会被视为违法解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处理解除劳动关系时,离职日期通常依用人单位宣告解约或劳动者收到解雇通告时间,协商解除依协议日期。因劳动者违规被解聘,以用人单位宣布并送达解聘决定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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