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决书可以不送达给被害人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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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判决书是否有权不送达给被害人刑事判决书需及时呈递至被害人手中。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之明确规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倘若得到案件裁定,判决书应当在遵循法定程序与法律条款的前提下,确保效率并迅速地传送至所有当事人,其中包括被告人和被害人,同时也需要传送给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如果未能做到这一点,可能损害至被害人的上诉权利,对其权益保护形成阻碍,并进一步影响司法程序的有效性。
刑事判决书可以不送达给被害人吗

一、刑事判决书可以不送达给被害人

刑事判决书是否可以不送达被害人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精神,在完成刑事审判宣判之后,判决书须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应尽快地送到包括被告人及被害人等所有与该案件有关的当事人,以及其律师代理人们手中。如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判决书递送至被害人手中,将会对被害人的上诉权益构成不利影响,难以有效保障和维护其合法权益,也会降低整个执法过程中的效率性。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怎么算

关于刑事判决书生效时间,现行律法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1、当刑事案件作出宣判之后,判决书须向相关当事人送达,自送达翌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为上诉期。在此期间,判决书的效力暂时无法确定。2、若上诉确保方面没有提出上诉或抗诉,当上诉期限届满之时,判决即开始生效。这一天也是判决生效日期的起点,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恰好是法定节假日的话,那么该法定节假日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则视为上诉期限届满之日。3、一般而言,从判决书送达到当事人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至第十个工作日为止,这段期间为上诉期。而第十一个工作日则被视为判决书开始生效的日期。再者,若第十个工作日恰逢法定节假日,应当将该时间段顺延到节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此时便可视作判决书生效日期的开始。无论在哪种情况下,只要上诉期限尚未届满,当事人或检察机关提出上诉或抗诉,判决书的效力仍将处在待定状态中。这份判决书的正式含义为:经过人民法院审议后,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及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对于被告人所涉及的罪行给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判意见。这份判决书应当详细写明:1、被告人的个人信息,如其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地、居住地址、职业,以及之前是否曾受到过刑事制裁,是否被拘捕并受到羁押等情况;2、辩护律师公诉人员的详细情况;3、判决书中所认可的事实、原因以及适用的法律条款依据;4、判决结果与上诉期间,以及提起上诉的法院。一旦刑事判决产生法律效力,它将拥有强大的法律影响力。对于初审判决,被告人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十天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四十四条

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三、刑事判决书下发后律师会见要多少钱

关于律师会见服务的收费标准,其实并非是一成不变且全国统一的,而是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些因素包括了事例本身的复杂性、律师的执业经验以及其在业界的声誉地位,同时也包括了律师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等等。一般而言,在大多数情况下,单次律师会见的收费标准可能会在数千元至万元之间浮动。然而,对于那些涉及到复杂且重大的刑事事例,或者需要频繁进行会见的情况,那么总体的费用支出可能会相应地有所提高。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选择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务必与律师就会见服务的具体收费事宜进行深入而细致的沟通,并且签署一份详尽的委托代理合同,明确约定服务内容及收费方式,从而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刑事判决书必须送达被害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宣判后,判决书应及时送达被告人、被害人及相关当事人、律师和代理人。未按时送达可能影响被害人上诉权,损害其合法权益,降低执法效率。因此,确保被害人收到判决书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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