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明确顶楼天台的使用权归顶楼业主所有,是否可据此要求退房?
位于建筑顶部的楼层扩展,从严格法律意义上讲,同样被视作违规建筑行为,原因在于建筑物屋顶空间涉及到整个大楼全体业主的共同权益,顶层业主在此问题上并没有专有使用权可言,除非能得到小区内全体业主以及物业服务提供商的统一认可。
根据相关法规,开发商在销售房产过程中,不得仅与极少数物业购买者,通常情况下是指顶层购买者,就楼顶空间的专有使用权进行特殊约定。一旦存在此类行为,那么这类特殊约定将被视为无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整体物业资源普遍被视为业主所有权的一部分,包括专有使用权与共享权益。
然而,唯有尚未售出的空置房源才归属开发商手头所有,因此,开发商并无单独处置全体业主共享的楼顶空间权利。在决定如何利用楼顶空间方面具有决定性话语权的,唯有整栋大楼的全体业主方可享有。
《关于城市违建房的管理条例》第三条
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规划条例》所称的违章建筑,由规划管理部门处理。
二、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的处理方法有什么
针对二手房交易合约中所设定的违约金金额不足够的情况,当事人具有向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诉的权利,要求适度调高违约金的额度。
当个别当事人辩称约定的违约金金额远低于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时,其主张增加违约金数额时,应当以实际遭受的损失情况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在实施二手房销售过程中的违约金数额可按照以下相关准则进行计算:
1.若存在逾期支付购房款项的情况,则应依据未支付的购房总款项额,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逾期付款所产生的违约金;
2.如若存在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情况,则可根据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所涉及到的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或有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价值的评估结果来生成相应的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购房合同约定退房违约金一般多少钱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购房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关于退房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其实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通常来说,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是由买卖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后共同决定的,并且会在合同条款中进行明确的表述。然而,若合同中并未对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做出明确规定的话,那么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经验来看,我们可能会参照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结合合同的履行状况、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得到的利益等多方面因素,来最终确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比例可能会在购房总价款的5%至20%这个区间内浮动,但是这只是一种粗略的估计,并不具有绝对性。如果买方或者卖方认为所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他们都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提起诉讼,请求对此进行相应的调整。
购房合同中明确顶楼天台归顶楼业主所有,但根据法律规定,屋顶空间涉及整栋业主的共同权益,顶楼业主无权单独使用,除非得到全体业主和物业的同意。因此,如果开发商仅与顶层业主约定天台使用权,该约定无效。全体业主才具有决定楼顶空间使用方式的权力。因此,不能仅凭此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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