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铺楼顶的使用权归谁
关于全体业主所拥有商铺顶部露台的归属性质问题,根据相关规定,此类设施通常被视为毗邻建筑物(结构相连或者共享结构使用权的建筑物)的互相连接部分,通常情况下,它构成了每位业主所享有的产权建筑单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也是所有业主所共享的部分。
在涉及到小区公共区域时,全体业主都具备共享的权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房产所有权方面,房屋所有权证书是唯一能够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定凭证,而屋顶平台并不被纳入整个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范围内,因此无法通过公示方式进行权利登记。
此外,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开发商也无权擅自将屋顶平台出租或者出售给任何第三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商铺楼顶漏水维修归谁
一、商铺楼顶漏水维修责任如下:
1、如果是人为造成的漏水,则找破坏人负责维修。
2、如果是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在保修期限范围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
3、非人为因素造成且过了保修期的,通常是由物业负责将楼顶漏水维修好,物业可根据规定申请维修基金支付维修费用。
4、如果是商户装修或使用不当等因素造成漏水,维修费用由该商户出。
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三、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铺楼顶的使用权归谁”,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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