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提前合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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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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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提前终止是否合法在劳动合约期满时,用人单位如果决定不再续约,严格来说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然而,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对应的经济补偿金。只有在用人单位仍旧坚持或提升原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件进行续签、而劳动者又明确表示反对的特殊情况下,这种行为才不会构成违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依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实际工作的年份为基础,每年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执行。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提前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提前合法吗

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是否合法?

在这情境下,用人单位若决定不再与员工续签书面劳动协议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制,然而,依据相关规定,他们仍然有义务对该员工进行经济补偿。在此情况下,唯一的例外是当用人单位维持其原有或稍作提高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件来寻求续签合同时,而这位劳动者却表示他/她不愿继续签署这份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济补偿将依照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的时间长短,每满一年,便会按照相应的标准,如其月薪的一定比例,如数支付给该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到期员工肺炎是否可以解除

针对劳动合同即将期满,而用人单位希望解除劳资关系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了解法律对于此类情况的规范。为了确保劳动者权益不受侵害,法规对此作出以下详细说明:首先,在劳动合同圆满结束后,雇主不可任意决定解雇员工。但是,如果雇主决定不再继续雇佣员工,他们必须遵循相关的程序并给予相应的的经济补偿。具体来说,雇主应按照每个员工为公司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若是因为某些原因如《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所述,劳动者希望签订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延续职业生涯时,即使雇主反对,也应当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便将面临法律责任——需支付给员工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即工作一年需支付两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以及签署条件。它适用于凡是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超过十年的员工,无论该用人单位是否首次采用劳动合同制度或发生企业改革,只要这名员工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超过十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十年,就有资格与雇主平等商议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如果一家用人单位已经两次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本身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再次签订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雇主自雇佣员工的那一天以来,满一年后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被视为雇主已与该员工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合同

然后,我们来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如果员工被解雇,则用人单位需一事同仁地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金额由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决定,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其中六个月及以上至一年以内,以一整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则以半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赔偿。只有在聘用员工的用人单位决定保持或提高原有的待遇与条件来继续雇佣该员工,但遭受到劳动者本人坚决拒《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金3倍怎么算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通常主要取决于劳动者在本单位所工作的期限以及其当月的实际工资水平。然而,如若我们讨论到有关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选择不再续签而引起的经济补偿问题,那么此种情况下,经济补偿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即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然而,关于您提及的经济补偿金应为三倍的说法,实际上,这并不是一个广泛适用于所有情况的标准。根据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法规,擅自解除或终止了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就必须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三倍的情况相对较少出现。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这里所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如果您的情况确实符合三倍的标准,那么也将以这个平均工资为基础进行计算。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未续签是否需提前通知,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若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应支付经济补偿。例外是,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劳动者拒绝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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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提前合法吗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未续签是否需提前通知,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若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应支付经济补偿。例外是,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劳动者拒绝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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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合同到期,但是不想续约,可以提前续约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如果合同到期你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
1、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所以你应当与单位协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不要把原因归于个人,这对单位不会有什么损失,你也就可以领取了。
3、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按上述理由辞职,不但可以领取失业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扩展资料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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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手续,需要提前预约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办离婚手续,需要提前预约吗?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离婚手续所需时间视具体情况不同而长短不一,但无论如何都不会是领一张离婚证那么简单的几小时搞定的问题。
如果是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那可一起到婚姻登记处去登记离婚,似乎半天即可办完手续,但别忘记事前的反复争吵、协商,及事后的财产分割交付等各种手续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
如果是诉讼离婚,所需时间差别就更大了,少则三个月,多则一、二年,甚至更长。还有因为财产、子女抚养等纠纷,即使离婚五六年后仍在对薄公堂的也不在少数。
因此,如何离婚,如何将相关的问题在离婚之时就处理的合法、全面,不留下手尾,是需要相当的法律知识并能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处置方能办理妥当的。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有两条途径,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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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公司需要提前多久续约?
合同到期公司进行续约的一般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即可。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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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同到期可不可以提前续约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如果合同到期你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
1、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所以你应当与单位协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不要把原因归于个人,这对单位不会有什么损失,你也就可以领取了。
3、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按上述理由辞职,不但可以领取失业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扩展资料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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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到期,可以提前续约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如果合同到期你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
1、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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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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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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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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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能申请提前续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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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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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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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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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二)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诉讼离婚。
违约金提前还款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很多人在购房、购车等活动中,由于经济条件不足,需要到银行按揭贷款,然后约定定期还款。但是,有的人在未到还款期就想提前把款还完,这就涉及到提前还款需要缴纳违约金的问题。那么,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收取呢?需要提前办理什么手续呢?一起来看一下。 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收取? 1.招商银行 贷款不足一年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数三个月的利息,贷款够一年后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数一个月的利息。 2.建设银行 贷款不足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数的百分之三。贷款一年至两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数的百分之二。贷款两年至三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数的百分之一。 3、农业银行 贷款不足一年提前还款,依照本金乘以月利率的方式收取,月利率是贷款利率与12个月的比减去还款月数。贷款够一年后提前还款,只要以前没有任何提前还款记录,就不收取违约金。 4、工商银行 贷款不足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数的百分之五当作违约金。贷款够一年后提前还款,就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5、中国银行 贷款不足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最高不多于六个月利息违约金(依照提前还款日的贷款利率计算)。贷款够一年后提前还款,就不收取违约金。 再来看一下提前还款需要办理的手续。 依据银行的规定,提前还贷的客户要提前一周到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且约定好还款日期。而后依照约定的日期,携带身份证、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到银行填写还贷申请表与提前还贷协议,并依照银行的要求,把需要还贷的款项存到你扣缴贷款本息的账户上,需银行自动扣收。 各家银行对于提前还贷并没有次数的限制,能够一次全部还清,也能够部分归还贷款。只是每次还贷的起点金额各银行规定不一样,有的规定为1万元或1万元的倍数,有的银行则规定千元以上就能够提前部分还贷。 一些提前还贷的贷款者,能够选择两种方式:一是减少每月还款数,还款期限不变;另一种是减少还款期限,每月还款数不变。倘若贷款人的收入不断增加,能够选择缩短贷款期限的还款方式,尽快实现无债一身轻的愿望。倘若收入没有太大增加,能够采取减少还款额、还款期限不变的方式,这样能够减轻还贷压力。 值得指出的是,《提前还款申请表》一经借款人银行确认后就不能撤销,并作为借款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借款合同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如贷款购房人不论哪种原因,不能按照其向借款人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申请中规定的日期和金额提前还款,则视为逾期还款,贷款购房人依借款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所以说,打算提前还款的朋友们,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就要做好准备,合理的选择银行并注意一些重要的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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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需要提前通知续约吗
目前我国法律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届满前必须要提前通知续约,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拒绝跟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及被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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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的合同未到期,可以提前续约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如果合同到期你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
1、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所以你应当与单位协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不要把原因归于个人,这对单位不会有什么损失,你也就可以领取了。
3、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按上述理由辞职,不但可以领取失业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扩展资料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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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还可以申请提前续约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如果合同到期你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
1、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所以你应当与单位协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不要把原因归于个人,这对单位不会有什么损失,你也就可以领取了。
3、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按上述理由辞职,不但可以领取失业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扩展资料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提前还款违约金怎样收取,需要提前办理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很多人在购房、购车等活动中,由于经济条件不足,需要到银行按揭贷款,然后约定定期还款。但是,有的人在未到还款期就想提前把款还完,这就涉及到提前还款需要缴纳违约金的问题。那么,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收取呢?需要提前办理什么手续呢?一起来看一下。
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收取?
1.招商银行
贷款不足一年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数三个月的利息,贷款够一年后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数一个月的利息。
2.建设银行
贷款不足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数的百分之三。贷款一年至两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数的百分之二。贷款两年至三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数的百分之一。
3、农业银行
贷款不足一年提前还款,依照本金乘以月利率的方式收取,月利率是贷款利率与12个月的比减去还款月数。贷款够一年后提前还款,只要以前没有任何提前还款记录,就不收取违约金。
4、工商银行
贷款不足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数的百分之五当作违约金。贷款够一年后提前还款,就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5、中国银行
贷款不足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最高不多于六个月利息违约金(依照提前还款日的贷款利率计算)。贷款够一年后提前还款,就不收取违约金。
再来看一下提前还款需要办理的手续。
依据银行的规定,提前还贷的客户要提前一周到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且约定好还款日期。而后依照约定的日期,携带身份证、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到银行填写还贷申请表与提前还贷协议,并依照银行的要求,把需要还贷的款项存到你扣缴贷款本息的账户上,需银行自动扣收。
各家银行对于提前还贷并没有次数的限制,能够一次全部还清,也能够部分归还贷款。只是每次还贷的起点金额各银行规定不一样,有的规定为1万元或1万元的倍数,有的银行则规定千元以上就能够提前部分还贷。
一些提前还贷的贷款者,能够选择两种方式:一是减少每月还款数,还款期限不变;另一种是减少还款期限,每月还款数不变。倘若贷款人的收入不断增加,能够选择缩短贷款期限的还款方式,尽快实现无债一身轻的愿望。倘若收入没有太大增加,能够采取减少还款额、还款期限不变的方式,这样能够减轻还贷压力。
值得指出的是,《提前还款申请表》一经借款人银行确认后就不能撤销,并作为借款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借款合同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如贷款购房人不论哪种原因,不能按照其向借款人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申请中规定的日期和金额提前还款,则视为逾期还款,贷款购房人依借款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所以说,打算提前还款的朋友们,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就要做好准备,合理的选择银行并注意一些重要的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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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约提前多久
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通常需要提前一到两个月向员工发出续签的告知。这样做,一方面能让双方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深入沟通,也能做更详细的准备,对双方利益的保障很有帮助,也能避免因为时间太紧,引发一些潜在的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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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合同期限未到期,可以申请提前续约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如果合同到期你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
1、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所以你应当与单位协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不要把原因归于个人,这对单位不会有什么损失,你也就可以领取了。
3、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按上述理由辞职,不但可以领取失业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扩展资料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5991位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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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款违约金要如何收取,需要提前办理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很多人在购房、购车等活动中,由于经济条件不足,需要到银行按揭贷款,然后约定定期还款。但是,有的人在未到还款期就想提前把款还完,这就涉及到提前还款需要缴纳违约金的问题。那么,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收取呢?需要提前办理什么手续呢?一起来看一下。
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收取?
1.招商银行
贷款不足一年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数三个月的利息,贷款够一年后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数一个月的利息。
2.建设银行
贷款不足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数的百分之三。贷款一年至两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数的百分之二。贷款两年至三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数的百分之一。
3、农业银行
贷款不足一年提前还款,依照本金乘以月利率的方式收取,月利率是贷款利率与12个月的比减去还款月数。贷款够一年后提前还款,只要以前没有任何提前还款记录,就不收取违约金。
4、工商银行
贷款不足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数的百分之五当作违约金。贷款够一年后提前还款,就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5、中国银行
贷款不足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最高不多于六个月利息违约金(依照提前还款日的贷款利率计算)。贷款够一年后提前还款,就不收取违约金。
再来看一下提前还款需要办理的手续。
依据银行的规定,提前还贷的客户要提前一周到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且约定好还款日期。而后依照约定的日期,携带身份证、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到银行填写还贷申请表与提前还贷协议,并依照银行的要求,把需要还贷的款项存到你扣缴贷款本息的账户上,需银行自动扣收。
各家银行对于提前还贷并没有次数的限制,能够一次全部还清,也能够部分归还贷款。只是每次还贷的起点金额各银行规定不一样,有的规定为1万元或1万元的倍数,有的银行则规定千元以上就能够提前部分还贷。
一些提前还贷的贷款者,能够选择两种方式:一是减少每月还款数,还款期限不变;另一种是减少还款期限,每月还款数不变。倘若贷款人的收入不断增加,能够选择缩短贷款期限的还款方式,尽快实现无债一身轻的愿望。倘若收入没有太大增加,能够采取减少还款额、还款期限不变的方式,这样能够减轻还贷压力。
值得指出的是,《提前还款申请表》一经借款人银行确认后就不能撤销,并作为借款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借款合同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如贷款购房人不论哪种原因,不能按照其向借款人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申请中规定的日期和金额提前还款,则视为逾期还款,贷款购房人依借款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所以说,打算提前还款的朋友们,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就要做好准备,合理的选择银行并注意一些重要的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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